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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电站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规范光伏电站建设的政策文件,公司认为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迎来了一个较好的发展时机,为了能紧抓十二五规划期间光伏电站建设的巨额增量机会,快速增加公司光伏电站持有的规模,公司在太阳能电站建设、融资、合作开发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近日,公司与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中国")就共同合作参与国内太阳能电站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进行协商,并于2014年2月28日签署了《电站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方概况 公司名称: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瞿晓铧 注册资本:34575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可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等。 阿特斯中国为加拿大阿特斯太阳能有限公司(Canadian Solar lnc.)全资子公司。加拿大阿特斯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2006年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是中国第一家登陆美国纳斯达克的光伏一体化企业(纳斯达克代码: CSIQ)。阿特斯目前在加拿大和中国成立了8家光伏组件、电池和硅片生产企业,生产面积260,000平方米,组件产能2.4GW。阿特斯在全球20多个国家建有分支机构,产品遍布全球5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有接近6000MW的阿特斯太阳能组件被安装在全球各地的电站。 在由POWER-GEN举办的2012年度最佳光伏项目评选大会上,阿特斯光伏电站项目荣膺"2012年度全球最佳光伏项目奖"。2012年,阿特斯成为世界光伏产业第一方阵中成长最快、效益最好、影响最大、品牌最好的企业之一。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甲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甲乙双方有意在2014年至2015年,共同合作国内光伏电站项目400MW(含地面和分布式)。乙方自筹资金负责开发建设,所有权归属乙方;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有选择性的向乙方进行收购。 2、合作期间,乙方如有采购需求,就双方合作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边框,支架,EVA,焊带,组件等。 3. 乙方应以合作项目所获得所有关键法定批文为条件,双方将针对具体合作的项目签订相应的正式收购合同,收购合同生效前置条款约定为该电站成功实现并网发电。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 三、协议对公司未来发展及财务的影响 在能源危机和节能减排的时代背景下,光伏发电的应用推广是国家解决上述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公司紧抓十二五规划关于推广光伏发电的历史机遇,寻求同行业领先者的战略合作,优势互补,扩大公司在太阳能发电领域的影响力,增加电站持有规模,同时拉动公司其他光伏配件产品的生产、销售。因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具体项目合同未签署前对公司经营业绩暂无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涉及具体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本协议精神签订项目合同。具体涉及的电站规模、收购价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间为2014-2015两年,合作开发400MW光伏电站项目,但并未明确具体的建设、收购时间表。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合作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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