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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海润光伏 编号:临2014-02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 3、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3月3日上午10:00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的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7,291,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6%。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长任向东主持本次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曲靖市麒麟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2014年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曲靖市麒麟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91,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玉溪市易门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2014年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玉溪市易门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91,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尚义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4年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尚义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91,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派出的陈一宏、王立律师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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