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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4-01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1,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07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5名。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3月25日。 一、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概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59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1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3年3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36,985,385股,其中限售流通股为47,856,459股,无限售流通股为289,128,926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发行的五家投资者:“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贾丽娟、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未追加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承诺不存在冲突的情形。 三、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对该等限售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3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1,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07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5名,本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东持股类账户为11户。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备注: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相关股东本次解禁限售股份。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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