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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9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原药业”)本次解除限售股的数量为3,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9%,为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3月2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2]1657号文核准,丰原药业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52,132,03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7,152,57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3,320,438.9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期为2013年3月20日,具体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自2013 年3 月20日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3 月21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680万股,占丰原药业总股本的11.7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投资者为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张怀斌。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8名投资者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
五、保荐机构核查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丰原药业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3、保荐机构对本次丰原药业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股份解禁之核查意见。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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