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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4-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2,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拟自2013年12月27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规模不超过3,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其中2,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拟协议转让至其引入的投资者持有,剩余不超过1,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拟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者集合竞价方式出售。 2014年3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的通知,钱云宝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1,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本次减持导致钱云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4.89%变动为22.5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累计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3-044),于2014年3月14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完成了上述事项过户登记手续。钱云宝先生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除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票1,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以外,无其他减持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它相关说明 1、钱云宝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 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2、钱云宝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钱云宝先生未作出过关于公司股票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钱云宝先生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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