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1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15:00-2014年3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凯利大酒店(浙江省宁波市箕漕街76号)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董事长王久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人,代表公司股份8969301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8956429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4.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9人,代表股份12872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本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2、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3、债券利率: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4、担保安排:本次公司债券是否提供担保及具体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5、募集资金运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7、拟上市交易场所: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8、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9、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股份89648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 反对股份44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5%;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陈农、刘燕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