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联交易暨对外投资公告》,因公司工作人员失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监管规则汇编》现补充如下内容:

一、原内容为:

五、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7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

大唐投资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227.86万元,公司收购其9.09%股权价值为202.51万元。

最终确定公司拟以200万元收购酷游星空持有的9.09%股权。

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二、补充后内容为:

五、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7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

大唐投资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227.86万元,大唐投资母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206.23万元,评估增值为21.6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0.98%,公司收购其9.09%股权价值为202.51万元。

最终确定公司拟以200万元收购酷游星空持有的9.09%股权。

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本次公告一并补充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暨对外投资公告(补充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出资200万元,收购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投资”)股东北京酷游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游星空”)持有的181.8181万元出资额即9.09%股权,同时增资3300万元,其中3000万元计入实缴资本,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购并增资完成后,公司成为大唐投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63.63%股权。

2.大唐投资控股股东为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控股”),大唐控股的控股股东和公司控股股东同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并增资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00万元,收购大唐投资股东酷游星空持有的181.8181万元出资额,同时增资3300万元,其中3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购并增资后持有其63.63%股权。

关联董事付景林、郑金良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北京酷游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酷游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大峰

注册资本:205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1号楼A-4-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投资管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股东: 赵大峰持有50%股权,苑刚持有50%股权。

酷游星空和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号1号楼1501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永岗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5691692711

历史沿革:大唐投资是大唐控股于2009年6月投资设立的,是主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科技孵化和投融资管理的国有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为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55%股权。

2013年12月31日,大唐投资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6,647,053.59元、负债总额为1,284,588.65元、应收账款为5,582,217.00元、净资产为25,362,464.94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6,402,578.08元、营业利润为345,374.72元、净利润为782,383.6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83,967.03元。

四、大唐投资主要股东情况

大唐控股为大唐投资的控股股东持有其55%股权,酷游星空持有其35%股权,自然人赵大峰持有其10%股权。以上股东均放弃了优先认购权。

1、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真才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60,000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10934625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信息技术、软件、芯片、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东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历史沿革:大唐控股是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于2007年3月成立的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金36亿元人民币。大唐控股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TD-SCDMA产业、TD-SCDMA系统设备以及相关芯片研发。大唐控股已经成为TD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并继续主导着TD后续技术标准演进与产业的发展。

财务数据:2013年的营业收入298,923.43万元,净利润3,174.03万元,2013年末总资产1,607,116.83万元,净资产803,204.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大唐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2.自然人股东赵大峰

姓名:赵大峰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3年6月25日

住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兴业路1号55栋602房@证件号码:37030419730625****

3.酷游星空情况同本公告交易对手方介绍。

五、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7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

大唐投资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227.86万元,大唐投资母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206.23万元,评估增值为21.6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0.98%,公司收购其9.09%股权价值为202.51万元。

最终确定公司拟以200万元收购酷游星空持有的9.09%股权。

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六、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七、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收购完成之后,大唐投资董事长拟变更为付景林先生。

付景林先生目前为为高鸿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八、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收购大唐投资,将会极大的促进我公司围绕现有产业实施产业并购,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加快大唐高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战略目标的实现。

2、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1)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本次收购方案完成后,大唐投资的大股东将会由大唐控股变为大唐高鸿,大唐投资控股股东的变化会对公司员工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和大唐控股为关联单位,公司对其收购后,原有骨干员工接受度较高,企业文化可以快速融合。同时公司会考虑多种激励方式促使本次并购平稳过渡。

(2)业务变化风险:目前大唐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为资本运作和基金管理,主要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管理、财务顾问等业务。公司主要在企业信息化业务、IT销售、信息服务业务等领域深耕细作,此次收购完成后,大唐投资的业务是否会发生重大变化有待考量。

应对措施:公司在对大唐投资的收购与增资工作后,会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大唐投资以前的业务内容。但同时也会在大唐投资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稳步调整其业务内容。这是基于资本市场变化的考虑,而不会硬性改变其原有业务内容与方式。逐步将大唐投资的发展战略与公司发展战略统一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提高盈利能力。

3、对公司的影响

大唐投资公司具有一定的与公司行业相关的行业投资经验,既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也进一步促进公司资本运作。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大唐投资尚未有关联交易发生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通过收购并增资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其他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决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资产评估报告

4、审计报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移动应用推广业务

相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3月20日开市起复牌

致歉:公司在开展移动应用推广业务中通过“大唐神器”安装的三个后台应用程序收集IMEI、MAC地址、手机型号和应用软件列表等信息,此事项属实。

由此给用户带来的影响,公司在此深表歉意!

一、媒体报道情况

1.2014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了:

公司通过“大唐神器”安装的三个后台应用程序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2.随后其他媒体报道多篇了有关公司移动应用(APP)推广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1)报道称,公司通过“大唐神器”推广移动应用(APP)过程中安装恶意扣费软件;

(2)报道称,公司通过“大唐神器”安装的软件删都删不掉。

二、澄清说明

移动应用(APP)推广业务是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通信”)试运行的业务之一。

1.2014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高鸿通信通过“大唐神器”安装的三个后台应用程序涉嫌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此事项属实。

说明如下:公司在用户个人信息认识上和有关方面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解读存在一定偏差。

收集的信息为:包括IMEI,MAC地址在内的手机设备信息和手机型号,并获取了手机中所有应用软件列表。公司收集的以上信息仅用于装机适配及应用推广过程中的产品数据统计(推广效果统计),不涉及特定用户身份信息,如电话号码、通讯录、通话记录等。

2.央视之外的其他媒体报道事项澄清如下:

(1)报道称,公司通过“大唐神器”推广移动应用(APP)过程中安装恶意扣费软件;

澄清:报道不属实,高鸿通信推广的移动应用产品均来自业内知名移动互联网厂商,应用产品经厂商数字签名保护,该技术保证软件不被第三方篡改,有效防止附加恶意扣费功能;高鸿通信从未从事吸费、植入木马等任何恶意软件的传播。

(2)报道称,公司通过“大唐神器”安装的软件删都删不掉;

澄清:报道不属实,高鸿通信推广的移动应用产品,用户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随时自行删除,不存在需要特殊权限(root)才能删除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业务概述

移动应用(APP)推广业务,是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试运行业务之一,此项业务主要是将优质移动APP内容开发商提供的产品推广给没有便利网络途径获取其APP应用的用户。

高鸿通信与业内知名移动互联网厂商或其授权推广代理商签署合作协议并取得其推广授权后,由产品厂商或其授权推广代理商将“经厂商数字签名的产品安装包”发送至公司,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APP应用安装工具——“大唐神器”将产品包安装至手机终端。

2.高鸿通信公司财务数据

 高鸿股份高鸿通信

2013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占比情况

-

资产总额550,734.5225,370.994.61%
负债总额317,058.076,720.712.12%
净资产233,676.4518,650.287.98%
  2013年度(单位:万元)2013年度
营业收入619,835.8612,550.632.02%
利润总额10,651.75-129.12-1.21%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17.64-1.05-0.02%

截至2013年末,移动应用(APP)推广业务营业收入约为430万元,毛利约为-60万元,前期投入比较低,目前尚未取得盈利,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小。

3.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此项业务为高鸿通信尝试运行的业务,前期投入较低,尚未取得盈利,影响较小,公司计划根据项目进展适时设立独立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公司已于2014年3月18日对外披露公司2013年度报告。此事项对公司的2013年度报告无影响。

4.后续工作计划

移动应用推广业务属于移动互联网创新业务,公司一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业务开展,并将继续对该业务持续改进、完善技术、提升管理、优化模式,保障用户的知情权,整体提升用户服务质量和能力,杜绝一切不良现象出现。

欢迎公众、媒体、股东和监管部门对公司监督和指导。

四、必要提示

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中的北京鼎开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无任何关系。

公司于2014年3月16日发布了《关于大唐高鸿移动应用(APP)推广业务的说明》,说明中关于公司通过“大唐神器”安装的三个后台应用程序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说明和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不符,请以本次披露内容为准,由此为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本公司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会第一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9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7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深 港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观 点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公 司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