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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3月17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4,513,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360000元;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80000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3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4年3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咨询联系人:谭景熙 咨询电话:07506107981 传真电话:07506103091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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