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4-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油化工")于近日与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铭矿业")在乌鲁木齐市签署了《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符永利 注册资本:2,200万元 主营业务:矿山投资;矿产品加工、销售。 注册地: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迎宾路曙光新村2-17号 2、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尧铭矿业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尧铭矿业未发生类似交易。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据公司了解,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铁精粉; 2、合同总金额:预计总额为7,000万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14年3月11日; 4、交货时间:2014年3月30日-6月13日 5、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照交货当月市场均价下浮3%,实际结算单价以准油化工检验结果为准,并依据准油化工检验结果进行加减价调整,货物装车到厂价含17%增值税,一票结算; (2)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买方实际入库数量结算; (3)本合同签订3日内预付货款5000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协议生效条件: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交货期内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均衡交货;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是准油化工为拓宽经营范围、开展贸易业务进行的日常经营性行为,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尧铭矿业形成依赖; 2、上述合同预计不含税总金额7,000万元,约占准油化工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21.27%,将对准油化工2014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合同生效后,预计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92%,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涉及业务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存在差异,准油化工目前刚刚进入新的业务领域,经验不足,因此,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准油化工与尧铭矿业签订的《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