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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于2014 年3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核实,发现未将《2013年度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部分予以挂网,现予以补充。补充后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及《2013年度审计报告》于2014 年3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交所要求,现将上述公告中"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内容予以补充如下: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1、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 566,977.10万元、净资产177,435.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0.3亿元、净利润-31,789.12万元。 2、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香港)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22,115.49万元、净资产-1,014.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0.25万元、净利润-32,001.62元。 3、中成国际运输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357.65万元,净资产4,239.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3,451.51万元,净利润596.71万元。 4、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五分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32.78万元、净资产-10.49万元。 5、中成国际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165,908.23万元 、净资产102,193.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0,620.07万元、净利润-11,310.31万元。 6、北京希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4,322万元 ,净资产1,4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25万元,净利润262万元。 7、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2,036,873.76万元、净资产246,670.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179.62万元、净利润33,870.97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马朝松先生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马朝松,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马朝松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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