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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12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份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健、孙晨炜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13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3月17日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将相关材料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4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14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4月13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8日。公司已同时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14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13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4月13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武威市东关街荣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联 系 人:辛永清、刘全 联系电话:0935-6151222 传 真:0935-6151333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15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长鲁尔岳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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