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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4-1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7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分别为马生国、马炜、马峰、陈晓非、梁少林,独立董事张文君、崔健民、陆绮和张小盟。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72】号文核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银绒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于2014年3月6日正式启动,3月10日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XYZH/2013YCA1010-2),本公司实际发行新股283,950,617股,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已按发行认购协议均全额参与认购,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299,999,997.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991,591.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4,008,406.13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3月7日到位,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83,950,61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990,057,789.13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8,851,205.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002,801,822.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002,801,822.00元。

二、会议以9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8,851,205.00元。”

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2,801,822.00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718,851,205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1,002,801,822股,全部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继续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上述两项议案中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对具体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4-1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灵武园区项目建设是中银绒业为进一步突破羊绒产业发展瓶颈,同时横向发展羊毛、亚麻等高端天然纤维纺织业务,实现四季产品生产及销售,推动公司高端化和品牌化战略实施的战略性投资。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在设计施工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高性能”建设生态园项目的原则,把园区项目打造成为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高端天然纤维纺织品生产示范基地,为结合公司技术装备及工艺技术线路的主要特点,对原来的设计进行了更合理的改进,对厂房建筑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与原有厂房建设方案相比,本项目方案将生产区和办公区域分离,在厂房建筑标准、结构形式、建筑节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单位面积工程造价较原设计方案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土建成本相应有所提高;在设备订制过程中,为提高羊绒资源产出效率,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程度和生产效率,项目在设备选型和工艺设计上较原设计方案作了优化调整,以适应公司产品档次差异化需求,机器设备投入相应有所增加;原可研报告中未考虑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园区项目投资巨大,项目资金筹措除募集资金投入外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相应增加了建设期项目贷款利息;由于项目采用了国际上先进且成熟的工艺流程,生产流程因此更加顺畅,产品生产周期缩短,流动资金周转加快,用于项目的流动资金相应减少,铺底流动资金也随之降低。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4-2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生态移民针织工厂的议案》。

近年来,随着公司完善产业链和产业技术升级,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业务量持续加大。在当地政府的协调支持下,经调研考察和论证,公司拟在银川市月牙湖、贺兰县洪广镇、永宁县闽宁镇、海原县新区建设服务移民增收的针织配套项目。不仅解决当地南部山区移民的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移民增收,同时可为我公司正在兴建的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灵武园区项目进行配套,调剂公司产品结构。上述四个针织工厂建设总投资为17610.9万元,其中设备总投资7893.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外部融资相结合。达产后可形成年产400万件针织服饰能力,机构设置为公司旗下独立的生产单元,各生产厂独立核算,均无独立法人资格。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4-2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4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及《关于投建生态移民针织工厂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3月25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2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4-1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72号”文《关于核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3,950,617股新股,其中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1,999,999,998.00元的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46,913,580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299,999,999.70元的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7,037,037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10元/股。

截至2014年3月7日,本公司实际发行新股283,950,617股,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按照发行认购协议全额参与认购,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299,999,997.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991,591.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4,008,406.13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3月7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3YCA1010-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在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106026119710及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45010157870000109内。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两家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一、羊绒类项目
120梳20纺羊绒纱线项目73,273.5642,969.21
2500万件羊绒衫项目88,201.0458,393.08
3210万件羊绒服饰项目17,445.758,539.49
二、羊毛纱及毛精纺面料项目
43万锭精纺高支羊毛纱项目57,309.1751,713.10
5220万米精纺面料项目28,399.9721,544.60
三、亚麻类项目
63万锭亚麻精纺高支纱、1300万米高档亚麻面料项目99,083.8246,840.52
合计363,713.3123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对具体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此外,公司董事会拟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由本公司或成立全资子公司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4年2月2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63,652.79万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60,372.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120梳20纺羊绒纱线项目73,273.5649,485.5941,439.8241,439.82
2年产500万件羊绒衫项目88,201.0448,153.1836,583.7736,583.77
3年产210万件高端羊绒服饰建设项目17,445.7522,148.6010,167.9810,167.98
43万锭高支精纺羊毛纱项目57,309.1720,917.6719,887.7519,887.75
5年产220万米羊绒、羊毛高档精品面料建设项目28,399.977,702.9010,983.027,702.90
63万锭精纺高支特种亚麻纱、1300万米高档亚麻面料建设项目99,083.8278,992.9044,590.4644,590.46
合计363,713.31227,400.84163,652.79160,372.67

四、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追加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441,448.7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原投资总额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20梳20纺羊绒纱线项目73,273.5699,485.5949,485.59
2年产500万件羊绒衫项目88,201.0488,201.0448,153.18
3年产210万件高端羊绒服饰建设项目17,445.7522,148.6022,148.60
43万锭高支精纺羊毛纱项目57,309.1767,917.6720,917.67
5年产220万米羊绒、羊毛高档精品面料建设项目28,399.9734,702.907,702.90
63万锭精纺高支特种亚麻纱、1300万米高档亚麻面料建设项目99,083.82128,992.9078,992.90
合计363,713.31441,448.70227,400.84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本公司五届十六次、二十一次董事会及2013年第一次、201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对具体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拟置换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60,372.6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由项目实施主体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置换。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置换事宜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相关议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3YCA1112《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其结论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止2014年2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6、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中银绒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中银绒业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XYZH/2013YCA1112《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

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4-2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472号文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3,950,617股,每股发行价格 8.10元,募集资金总额2,299,999,997.70元 ,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991,591.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74,008,406.1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3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3YCA1010-2号《验资报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2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一、羊绒类项目
120梳20纺羊绒纱线项目73,273.5642,969.21
2年产500万件羊绒衫项目88,201.0458,393.08
3年产210万件高端羊绒服饰建设项目17,445.758,539.49
二、羊毛纱及毛精纺面料项目
43万锭高支精纺羊毛纱项目57,309.1751,713.10
5年产220万米羊绒、羊毛高档精品面料建设项目28,399.9721,544.60
三、亚麻类项目
63万锭精纺高支特种亚麻纱、1300万米高档亚麻面料建设项目99,083.8246,840.52
合计363,713.3123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对具体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项目投资总额调整的情况及原因

(一)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调整前)

投资总额

(调整后)

变动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一、羊绒类项目
120梳20纺羊绒纱线项目73,273.5699,485.5926,212.0349,485.59
2年产500万件羊绒衫项目88,201.0488,201.04-48,153.18
3年产210万件高端羊绒服饰建设项目17,445.7522,148.604,702.8522,148.60
二、羊毛纱及毛精纺面料项目
43万锭高支精纺羊毛纱项目57,309.1767,917.6710,608.5020,917.67
5年产220万米羊绒、羊毛高档精品面料建设项目28,399.9734,702.906,302.937,702.90
三、亚麻类项目
63万锭精纺高支特种亚麻纱、1300万米高档亚麻面料建设项目99,083.82128,992.9029,909.0878,992.90
合计363,713.31441,448.7077,735.39227,400.84

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化,项目投资总额因以下主要原因作了相应调整:

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灵武园区项目建设是中银绒业为进一步突破羊绒产业发展瓶颈,同时横向发展羊毛、亚麻等高端天然纤维纺织业务,实现四季产品生产及销售,推动公司高端化和品牌化战略实施的战略性投资。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在设计施工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高性能”建设生态园项目的原则,把园区项目打造成为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高端天然纤维纺织品生产示范基地,为结合公司技术装备及工艺技术线路的主要特点,对原来的设计进行了更合理的改进,对厂房建筑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与原有厂房建设方案相比,本项目方案将生产区和办公区域分离,在厂房建筑标准、结构形式、建筑节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单位面积工程造价较原设计方案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土建成本相应有所提高;在设备订制过程中,为提高羊绒资源产出效率,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程度和生产效率,项目在设备选型和工艺设计上较原设计方案作了优化调整,以适应公司产品档次差异化需求,机器设备投入相应有所增加;原可研报告中未考虑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园区项目投资巨大,项目资金筹措除募集资金投入外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相应增加了建设期项目贷款利息;由于项目采用了国际上先进且成熟的工艺流程,生产流程因此更加顺畅,产品生产周期缩短,流动资金周转加快,用于项目的流动资金相应减少,铺底流动资金也随之降低。

(二)分具体项目调整情况及原因分析

1、20梳20纺羊绒纱线项目

本项目将建设20梳20纺的羊绒纱线生产线,预计新增年产粗纺羊绒纱线1,800吨的能力,形成散纤维染色、和毛、梳毛、纺纱一体化绒纺生产线,弥补公司现有的粗纺纱线产能缺口,并同时为公司本次新建的羊绒衫及羊绒服饰募投项目提供羊绒纱线原料。本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前后的投资总额和构成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原披露)

金额(万元)

(拟改为)

变动金额(万元)
1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1,800.114,258.472,458.36
2建筑工程费6,421.7217,173.2110,751.49
3设备购置费29,982.4863,129.0933,146.61
4安装工程费858.611,255.62397.01
5基本预备费3,906.292,143.17-1,763.12
6建设期利息5,250.005,250.00
7流动资金30,304.3520,920.02-9,384.33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9,091.306,276.03-2,815.27
投资总额小计73,273.5699,485.5926,212.03

投资总额主要调整事项原因分析如下:

(1)本项目在设备选型和工艺设计上较原初步设计进行了优化调整和配置提高,比如原本选择意大利某公司的散纤维染色机,但考虑到染色产品质量、产品高端市场定位和设备性能稳定性,后改为性能更优更稳定的意大利另一公司的染色设备;将原产量较低的走锭纺纱机改为性能和产量更高的环锭细纱机;在染色车间安装机器人和自动化程度更高的自动称料、加料和自动控制系统等智能化设备,以及设备台数有所增加(由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估算设备103台增加至123台),新增设备投资33,543.62万元;

(2)厂房建筑标准的优化调整,在厂房建筑标准、结构形式、建筑节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导致新增土建投资11,446.73万元;

(3)考虑固定资产投资新增贷款投入,相应增加建设期项目贷款利息5,250万元;

(4)本项目采用了国际上先进且成熟的工艺流程,使得生产流程更加顺畅,产成品生产周期缩短,流动资金周转加快,因此用于项目的流动资金相应减少9,384.3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也随之降低2,815.27万元。

2、年产500万件羊绒衫项目

本项目将购置安装世界先进的电脑横机和配套装备,新增年产粗纺羊绒衫350万件的能力,弥补发行人现有的粗纺羊绒衫产能缺口,并同时建成年产150万件精纺羊绒衫的能力。本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前后的投资构成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原披露)

金额(万元)

(拟改为)

变动金额(万元)
1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2,742.814,692.151,939.34
2建筑工程费5,994.0527,129.9421,135.89
3设备购置费43,121.8322,067.07-21,054.76
4安装工程费1,225.92355.11-870.81
5基本预备费5,308.464,148.81-1,159.65
6流动资金29,807.9629,807.96-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8,942.398,942.39-
投资总额小计88,201.0488,201.04-

项目投资结构调整事项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厂房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将厂房建设由原规划建设两个厂房增至五个厂房建设,建筑面积由52,000平方米调整至85,202平方米,且在厂房建筑标准、结构形式、建筑节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相应新增土建投资21,925.58 万元;

(2)设备选型和工艺设计的优化调整,产品生产效率明显提高,设备台数由原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设备5,224台(套)减少至5,041台(套),相应减少设备投资21,925.57万元。

3、年产210万件高端羊绒服饰建设项目

本项目通过购置安装国内外先进的剑杆织机、后整理设备、电脑横机及配套设备,建成能够满足市场要求的、品质优良的高端羊绒服饰制品机织和针织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10万件羊绒围巾、手套、帽子、披肩、羊绒毯等羊绒服饰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前后的投资总额和构成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原披露)

金额(万元)

(拟改为)

变动金额

(万元)

1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589.761,226.81637.05
2建筑工程费1,605.307,639.276,033.97
3设备购置费5,259.239,289.384,030.15
4安装工程费308.89193.65-115.24
5基本预备费776.322,461.611,685.29
6流动资金8,906.264,459.60-4,446.66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2,671.881,337.88-1,334.00
投资总额小计17,445.7522,148.604,702.85

投资总额主要调整事项原因分析如下:

(1)由于设备选型和工艺设计的优化调整和配置提高,使该项目设备投资由原5,568.12万元增加至9,483.03万元,新增设备投资3,914.91万元。

(2)厂房建筑标准的优化调整和提高,使本项目新增土建投资8,356.31万元;

(3)生产流程优化,产品生产周期缩短,流动资金周转加快,铺底流动资金相应减少 1,334万元。

4、3万锭高支精纺羊毛纱项目

本项目计划引进国际先进的针梳机、精梳机、细纱机、自动络筒机等设备,形成3万锭高支精梳羊毛纱线的生产规模,其中新增年产高支精纺羊毛针织纱线1,312吨,年产高支精纺羊毛机织纱线480吨,为220万米羊绒、羊毛高档精品面料生产线项目提供高支精纺纱线原料。本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前后的投资总额和构成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原披露)

金额(万元)

(拟改为)

变动金额

(万元)

1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2,355.933,701.991,346.06
2建筑工程费9,809.4616,356.316,546.85
3设备购置费33,675.6339,069.165,393.53
4安装工程费1,170.90782.63-388.27
5基本预备费4,701.192,005.83-2,695.36
6建设期利息 4,935.004,935.00
7流动资金5,596.073,555.83-2,040.24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1,678.821,066.75-612.07
投资总额小计57,309.1767,917.6710,608.50

投资总额主要调整事项原因分析如下:

(1)由于设备选型和工艺设计的优化调整和配置提高,设备投资相应增加了5,005.26万元;

(2)厂房建筑标准的优化调整和提高,使本项目新增土建投资5,197.55万元;

(3)考虑到固定资产投资新增贷款投入,相应增加建设期项目贷款利息4,935万元;

(4)生产流程优化,产品生产周期缩短,流动资金周转加快,铺底流动资金相应减少 612.07万元。

5、年产220万米羊绒、羊毛高档精品面料项目

本项目计划购置国际先进的电子分条整经机、浆纱机、剑杆织机以及多种进口配套后整理装备,达到年生产各类高档精纺羊绒面料40万米和精纺羊毛面料180万米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前后的投资总额和构成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原披露)

金额(万元)

(拟改为)

变动金额

(万元)

1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1,114.142,055.75941.61
2建筑工程费3,331.2212,668.019,336.79
3设备购置费14,568.9314,753.24184.31
4安装工程费571.71309.58-262.13
5基本预备费1,958.601,052.38-906.22
6建设期利息 2,835.002,835.00
7流动资金6,855.383,429.80-3,425.58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2,056.611,028.94-1,027.67
投资总额小计28,399.9734,702.906,302.93

投资总额主要调整事项原因分析如下:

(1)厂房建筑标准的优化调整和提高,使本项目土建投资相应增加9,372.18万元;

(2)考虑到固定资产投资新增贷款投入,相应增加建设期项目贷款利息2,835万元;

(3)生产流程优化,产品生产周期缩短,流动资金周转加快,铺底流动资金相应减少1,027.67万元。

6、3万锭精纺高支特种亚麻纱、1300万米高档亚麻面料项目

项目采用国内外亚麻行业的高新技术、高精自动化设备和先进工艺,充分考虑和融合目前国内外亚麻纺织行业的各种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本着引进国外设备和国产设备相结合的方案,在充分考虑性能价格比和投入产出比的原则基础上,配备形成3万锭规模的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亚麻纺纱、织造和染整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精纺高支特种亚麻纱4,900吨、高档亚麻面料1,300万米 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前后的投资总额和构成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原披露)

金额(万元)

(拟改为)

变动金额

(万元)

1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4,649.829,147.414,497.59
2建筑工程费20,837.9245,812.6624,974.74
3设备购置费47,082.2256,479.769,397.54
4安装工程费2,495.281,365.08-1,130.20
5基本预备费7,506.529,171.011,664.49
6建设期利息 5,250.005,250.00
7流动资金16,512.065,889.92-10,622.14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4,953.621,766.98-3,186.64
投资总额小计99,083.82128,992.9029,909.08

投资总额主要调整事项原因分析如下:

(1)由于设备选型和工艺设计的优化调整,以及设备台数的增加(由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估算设备610台增加至723台),使该项目设备投资由原49,577.50万元,增加至57,844.84万元,新增设备投资8,267.34万元;

(2)厂房建筑标准的优化调整和提高,使本项目土建投资新增31,136.82万元;

(3)考虑到固定资产投资新增贷款投入,相应增加建设期项目贷款利息5,250万元;

(4)生产流程优化,产品生产周期缩短,流动资金周转加快,流动资金及铺底流动资金相应减少10,622.14万元和3,186.64万元。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羊绒类项目

(1)全球羊绒制品需求旺盛,且产品结构调整将成为未来我国羊绒类产品出口的发展趋势

羊绒属于稀缺资源,从羊绒产品的出口情况来看,尽管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羊绒部分产品的出口量产生一定波动,但从出口情况来看,仍然呈现供不应求的趋势,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我国是全球山羊绒原绒产量最大、品质最高的国家,但产品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未来,随着国内羊绒企业羊绒服饰产品深加工技术和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内羊绒服饰质量及品牌声誉的增强,全球对我国羊绒服饰产品的需求将逐步增加。依托我国的羊绒原料优势,我国羊绒产品的出口结构将逐步发生调整,由低附加值原料和中间产品出口,向深加工以及自有品牌的高附加值羊绒服饰类产品的出口发展。因此,我国未来羊绒服饰类产品的出口存在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就国内市场来说,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推动了国内羊绒制品需求的增长。随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性增加,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带动了高档纺织品消费需求的增长。

综上所述,国内外羊绒产品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为羊绒纺织及制品加工企业提供了充足的成长空间。

(2)扩大公司下游纱线及服饰制品的产能,满足持续增长的产品需求

近年来,公司依托自身的原料优势,不断提升下游羊绒纱线及服饰制品的产品品质,公司羊绒纱线及服饰制品的影响力及市场声誉逐步增强,推动了公司粗纺纱线及服饰制品业务的快速发展,国内外消费市场对公司纱线产品及服饰制品的需求量快速增长。而公司国内现有的纱线及服饰制品的产能已无法满足市场对公司羊绒纱线及羊绒衫产品的需求。且根据公司现有订单及客户购买意向,预计未来市场对公司纱线及服饰制品的需求量仍将保持明显增长,纱线及服饰制品的产能缺口将持续扩大。

2、精纺毛纱线及毛精纺面料项目

(1)国内外市场对毛纺织面料的需求旺盛

2009年后,我国毛纺织面料对外贸易价格上涨明显,海外市场对毛纺织面料产品的需求量不断提升,特别是精纺呢绒面料(占到出口毛纺织面料总金额的50%以上)的出口数量、单价以及金额回升迅速。

内销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加以及国内消费者消费档次的不断升级,国内毛纺织面料服装年均销量保持稳定增长。由于近年来羊毛纺织面料内外销环境良好,我国毛纺织行业产销衔接较为充分。

此外,我国毛纺织规模上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增长迅速,资金运转效率平稳,且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2)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高端客户渠道、生产技术以及一体化管理经验

在世界毛精纺面料行业复苏、我国毛纺企业竞争力日益增强的行业背景下,公司计划充分利用现有主要客户渠道,开展羊毛精纺及高端面料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进一步提升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在更广泛的产品线与更深层次上实现合作共赢。

3、亚麻类项目——3万锭亚麻精纺高支纱、1300万米高档亚麻面料项目

(1)麻纺行业的总体运行情况持续向好

麻纺行业是我国传统纺织行业的基础性子行业,尽管在整个纺织产业链中的比重较低,但近年来一直保持快速发展,我国麻纺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近来,麻纺行业技术改造步伐不断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的投资不断增加。通过国内装备制造技术的升级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行业整体装备和技术水平大幅提高。国内已经形成了从“原料种植—纤维生产—纺纱—织造—印染”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中国已经成为世界麻纺织大国。

从行业总体运行情况来看,我国规模以上麻纺织及麻制品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全行业产销率接近100%,产品销售顺畅,产销衔接基本平衡,行业基本面向好。

(2)国际市场需求旺盛,麻纺织品出口持续增长

我国是世界麻纺织大国,亚麻纺织、苎麻纺织、大麻纺织的生产和贸易居世界首位。目前,我国麻纺织品主要以出口外销为主,据海关统计,我国麻纺织产品进出口贸易近年来总体呈现明显增长趋势且增幅较大。

(3)国内市场持续增长,麻纺织品消费群体已逐渐形成

近年来麻纺行业在出口总额保持增长的基础上,行业整体内销份额也呈现出上升趋势,国内麻纺织品消费群体已逐渐形成,并且不断发展壮大。随着国内居民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麻纤维的认识不断深入,麻纺产品的市场潜力巨大。

(四)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调整项目投资总额,系根据行业投资需求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原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对项目建设按照“四高”原则(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高性能)进行,及时调整原有设计存在的不足,可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产品竞争能力,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盈利保证能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并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对项目追加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总额调整后项目效益分析

公司根据调整投资总额后的投资规模和未来市场环境假设,对以下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重新测算。

1、20梳20纺项目

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82,408.33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22,982.72万元,年均净利润19,535.31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0.08% (税后);投资回收期6.10 年(税后)。

2、年产210万件高端羊绒服饰建设项目

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8,465.32万元;年利润总额9228.35万元,净利润7,89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30.2%(税后);投资回收期4.76年(税后)。

3、3万锭高支精纺羊毛纱项目

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8,956万元;年利润总额 12,592.14万元,净利润10,703.3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8.50% (税后);投资回收期6.18 年(税后)。

4、年产220万米羊绒、羊毛高档精品面料项目

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9,166.67万元;年利润总额 9,809.58万元,净利润8,338.1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4.21%(税后);投资回收期5.32年(税后)。

5、年产3万锭亚麻精纺高支纱、1300万码高档亚麻面料项目

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87941万元;年利润总额 23,392.83万元,净利润19,883.90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7.85%(税后);投资回收期6.34 年(税后)。

以上项目调整前后主要评价指标计算结果见下表:

项目名称指标名称
税后投资回收期

(年)

税后财务净现值(I=13%)(万元)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

(%)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20梳20纺项目6.866.1016,229.0139,330.4718.71%20.08%
年产210万件高端羊绒服饰建设项目4.554.7612,917.7523,190.0832.9%30.2%
3万锭高支精纺羊毛纱项目6.796.186,600.9819,182.9215.70%18.50%
年产220万米羊绒、羊毛高档精品面料项目4.775.3225,867.2221,865.8733.11%24.21%
年产3万锭亚麻精纺高支纱、1300万码高档亚麻面料项目6.656.3417,942.9032,365.1317.23%17.85%

(上述经济效益预测是基于现在市场状况作出,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的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以及汇率变动 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主要风险与对策

1、行业竞争风险与对策

羊绒纺织行业在纺织行业中属进入壁垒相对较高的子行业,但其产业链中的原料初加工及羊绒制品生产的技术门槛、进入壁垒不高,行业内部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发行人在原料收购及产业链完整方面具有行业竞争优势,产品种类、档次、生产规模、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等指标均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前列,但行业国内市场竞争尤其是羊绒制品生产及销售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发行人作为羊毛、亚麻行业的新进入者,将面临行业内现有企业的激烈竞争,发行人未来的经营将面临一定的行业竞争风险。

面对国内外同行异常激烈的竞争,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成本优势,加强技术开发能力以及快速反应能力,规范流程,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增强企业的市场敏锐性和应变能力,尤其要积极开拓下游用纱市场,充分了解下游企业的需求,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

2、原材料风险与对策

原材料的价格、质量和供货情况会给公司的生产销售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风险。

为规避和化解原材料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对国内外相关产品生产情况以及国内外市场的研究和预测,并可在项目前期与供应商充分磋商,采取灵活方式妥善解决原料供应问题。

3、中高级管理与技术人才短缺的风险与对策

项目地处西北地区,中高级管理与技术人才的缺乏是项目需要面对的一大风险。另外还可能面临招聘技术工人难的问题。

为有效降低人才短缺风险,公司通过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渠道,如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管理与技术人才,聘请行业内的专家担任公司高级技术顾问等为企业提供指导和帮助;建立人才培训制度,采取脱产深造、企业内训、岗位实践、知识竞赛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整体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需要。同时可以生产工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为载体,组建攻关小组,形成企业核心团队,创建人才优势。通过以上多项措施使公司的技术队伍不断得到充实,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七)项目投资调整后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后新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

四、审议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所有董事对该议案均表示同意。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原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追加相应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投资总额具备合理性、合规性。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投资总额行为,是对原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如下:

中银绒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事项,是对原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亦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中银绒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事项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三董事会决议;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独立意见。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4-2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生态移民针织工厂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

不适用,本次投资除当地政府无偿提供厂房土地以外,其余为公司独立投资,不存在交易对方。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公司完善产业链和产业技术升级,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业务量持续加大。在当地政府的协调支持下,经调研考察和论证,公司拟在银川市月牙湖、贺兰县洪广镇、永宁县闽宁镇、海原县新区建设服务移民增收的针织配套项目。不仅解决当地南部山区移民的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移民增收,同时可为公司正在兴建的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灵武园区项目进行配套,调剂公司产品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月牙湖针织厂

本项目位于银川市月牙湖移民生态区,占地面积88.5亩,建筑面积18147.71平方米,本项目所用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全部由当地政府无偿提供,建成后交付公司使用,生产设备由公司自行购置。

(二)洪广针织厂

本项目位于贺兰县洪广镇移民生态区,占地面积102亩,建筑面积18147.71平方米,本项目所用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全部由当地政府无偿提供及建设后交付公司使用,生产设备由公司自行购置。

(三)闵宁针织厂

本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移民生态区,占地面积58.85亩,建筑面积17956.26平方米,本项目所用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全部由当地政府无偿提供及建设后交付公司使用,生产设备由公司自行购置。

(四)海原针织厂

本项目位于海原厚德慈善产业园,占地115.96亩,建筑面积19700平方米。本项目所有投资均由公司承担,土建投资9717.2万元,土地厂房所有权为本公司所有。

上述四个针织工厂建设总投资为17610.9万元,其中设备总投资7893.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外部融资相结合。达产后可形成年产400万件针织服饰能力,机构设置为公司旗下独立的生产单元,各工厂独立核算,均无独立法人资格。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本项目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投建目的

投建本项目是公司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公司完善产业链和产业技术升级,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业务量持续加大。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调研考察和论证,并获得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公司在宁夏自治区内移民点投建生态移民针织工厂,调剂公司产品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因项目富有发展潜力,形成了生态移民、产业扶贫的新发展模式,对解决失地移民就业、增加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企业生产管理的科学规划和社区和谐。

2、存在的风险

公司在用工方面虽然具有资源优势,但移民的受教育程度、业务水平差距较大,需要公司加大培训力度,降低管理成本,有效规避管理风险,在企业内部形成长期激励机制,对熟练工要管得住、用得好、留得下。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羊绒衫出口业务已位列全国第一位,成为公司主要支柱产品之一。随着公司国内外客户的开拓加快,与国内外客户的合作逐渐增多并加强,对公司针织品的需求将会逐渐加大。本项目建成后,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宁夏南部山区移民的劳动力资源优势,有效缓解羊绒衫旺季生产交期紧张局面,保证公司按时完成订单,及时履约交货。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4-2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9日—2014年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9日15:00至2014年4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3日

4、 现场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本公司会议室。

5、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3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投建生态移民针织工厂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内容,以及当天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所有文件。

公司将于2014年4月5日发布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

2014年4月9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下午14: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400

联系电话: 0951-4038950-8934

传 真: 0951-4519290

联 系 人:陈晓非 徐金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82

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表示对以下一至二项议案统一表决100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1.00
2关于投建生态移民针织工厂的议案2.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如公司某股东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买入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982买入100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9日15:00至2014年4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网络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两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两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2《关于投建生态移民针织工厂的议案》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4-2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7日以专人派送方式发送到每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珺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所有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3YCA1112号《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及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原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追加相应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投资总额具备合理性、合规性。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4-2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72号)的核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283,950,61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97.70元,扣除发行费用25,991,591.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4,008,406.1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3月7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XYZH/2013YCA101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如下:账号为106026119710,截至2014年3月7日,专户余额为1,286,377,1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210万件羊绒服饰项目、3万锭精纺高支羊毛纱项目、220万米精纺面料项目、3万锭亚麻精纺高支纱、1300万米高档亚麻面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如下:账号为45010157870000109 ,截至2014年3月7日,专户余额为1,005,622,897.7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20梳20纺羊绒纱线项目、500万件羊绒衫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专户银行向公司提供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事宜,及时、准确地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三、公司、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长城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专户银行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公司授权长城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逢敏、康米和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上述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上述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长城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上述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专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长城证券,专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保荐机构有权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向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保荐机构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若保荐机构发现公司从专用账户支取款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有权要求公司及时公告相关事实;若在保荐机构提醒后公司未作纠正,且后果可能危及保荐机构利益的情况下,保荐机构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

十一、公司、专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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