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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4-012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江苏 如高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电力设备运维检修业务,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如高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高公司”)投资8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如高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 2、董事会审批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江苏如高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决议》,同意如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800万元投资设立江苏如高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此项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如高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拟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皋经济开发区惠民西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董增平 (4)注册资本:800万元 (5)经营范围: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承装承修电力设施【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6)标的公司运营计划 工程公司首先要通过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的认证,组建20-50人左右的运维检修队伍,承接开关类设备更换或检修工程,主要客户为各地电力公司。 公司具备了近30年的开关类设备的制造销售,有大量的设备在电网中运行,客户在维护时会优选原厂家,在工期上、质量上都能得到良好的控制。而工程公司可以结合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针对产品的投运年限可以进行差异化的维护。 因此,成立工程公司可以很好地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开展运维检修服务,预计可以为公司增加1000万元左右的营业收入,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 3、投资主体情况 本次投资主体为江苏省如高高压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如高公司95.48%的股份。如高公司是研制和生产输变电系统高压电器的骨干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550kV及以下高压隔离开关、252kV及以下SF6断路器、40.5kV真空断路器,产品遍布全国各地的电站、电厂及大中型工矿企业。 如高公司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800万元,占其100%的股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事项为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如高高压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工程公司可以很好地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开展运维检修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预计可以为公司增加1000万元左右的营业收入,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项目的风险 工程公司首先要通过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的认证,任何一个认证环节出现偏差都将影响到公司是否顺利按计划开展业务。 公司将积极研究认证相关文件,了解认证单位的具体要求,定期确认认证进程,如果出现偏差,对认证策略及时做出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4-010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劵时报》披露了2014-008号《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后审核,会议召开日期中的“星期”录入有误,应为“星期三”,其他内容不变,会议召开日期仍为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30-12:00 三、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3558弄 人济酒店五楼怡顺园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0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六、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七、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4、《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2、3、5项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4、6项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4-004号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八、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九、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11日至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99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4月15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建议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请寄以下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99号 证券部(收)(邮政编码:201108)。 十、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021—61610958 联系传真:021—61610959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99号公司 证券部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自理。本次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预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4-011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劵时报》披露了2014-004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为便于投资者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充分了解,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现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对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决议》的补充披露如下: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本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条件。符合公司发展情况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文件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情况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文件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对于《关于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的补充披露如下:。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关于《关于向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的补充披露如下: 因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共同拥有的全部四川汇友全部股权作为该授信的担保,按照授信银行的规定履行担保人手续,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风险。四川汇友其他股东已经书面同意申请该项贷款并愿意提供相关担保。本公司作为四川汇友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四川汇友公司其他股东同样按出资比例承担担保义务,公平地履行股东的职责,没有损害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也将和四川汇友公司其他股东一起积极关注该项贷款的使用情况,如果出现不能到期还款风险,公司将和其他股东协商通过如股东同比例增资等方式来解决该风险。 公司将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与四川汇友的其他股东协商,在公司签署担保相关协议前,落实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四、关于《关于设立江苏如高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决议》的补充披露如下: 按照对外投资的披露的要求做补充披露,具体详见2014年3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012号《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江苏如高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以上补充披露事项没有对公司2014-004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所公告的内容实质性改变,仅是对该公告内容的补充说明。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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