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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武宗章先生、朱永明先生及夏敏仁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10)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4-017)分别详见2014年3月7日及2014年3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0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万福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72,203,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张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203,5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曲洪普先生、张治中先生、武宗章先生、朱永明先生、夏敏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排名不分先后),其中武宗章先生、朱永明先生、夏敏仁先生为独立董事。当选董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7年3月24日。该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史万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数为72,20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史万福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马红菊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数为72,20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马红菊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 选举曲洪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数为72,20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曲洪普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 选举张治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数为72,20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张治中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 选举武宗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数为72,20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武宗章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6 选举朱永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数为72,20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朱永明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7 选举夏敏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数为72,20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夏敏仁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席贤女士、孙景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蔡晓贤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所有监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7年3月24日,该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席贤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数为72,20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席贤女士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2 选举孙景要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数为72,20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孙景要先生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张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史万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史万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马红菊女士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史万福先生、曲洪普先生及夏敏仁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史万福先生担任主席(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武宗章先生(独立董事)、朱永明先生(独立董事)及曲洪普先生组成,其中武宗章先生担任主席(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夏敏仁先生(独立董事)、武宗章先生(独立董事)及马红菊女士组成,其中夏敏仁先生担任主席(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朱永明先生(独立董事)、夏敏仁先生(独立董事)及马红菊女士组成,共中朱永明先生担任主席(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曲洪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马红菊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

  同意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治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张治中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同意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张治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

  同意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李高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

  张治中先生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2)邮政编码:471922

  3)联系电话:0379-67512588

  4)传真号码:0379-67512888

  5)电子邮箱:hntddlzqb@163.com

  李高杰先生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2)邮政编码:471922

  3)联系电话:0379-67512588

  4)传真号码:0379-67512888

  5)电子邮箱:hntddlzqb@163.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3项、第4项和第5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曲洪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马红菊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张治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部长的议案》;

  同意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闫文鸽女士为公司财务部长,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任明磊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史万福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1994年任洛阳市偃师县通达电料厂厂长;1995年至2002年任洛阳市通达电缆厂厂长;2002年3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18日经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公司董事长。

  史万福先生兼任河南省偃师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偃师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洛阳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并曾先后获得"洛阳市首届 '百佳'民营科技实业家"、"第二届河南省优秀民营科技实业家"、"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洛阳市劳动模范"等荣誉和称号。

  史万福先生持有公司3431.0464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54%,其与马红菊女士系夫妻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5899.29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2.20%。其与除马红菊女士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史万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长任职条件。

  马红菊女士: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1994年任洛阳市偃师县通达电料厂财务科长;1995年至2002年任洛阳市通达电缆厂财务科长;2002年3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4 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2月18日经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马红菊女士曾于2005年被评为"偃师市经济发展女能人",2006年被评为"双学双比女能手"、"三八红旗手",2007年被评为"偃师市首届十佳女杰",2008年被洛阳市评为"巾帼科技致富女状元"并当选为河南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被评为洛阳市"三八红旗手"并当选为洛阳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2013年当选为河南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马红菊女士持有公司2468.249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66%,其与史万福先生系夫妻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5899.29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2.20%。其与除史万福先生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马红菊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曲洪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至2002年先后任洛阳市偃师县通达电料厂技术员、洛阳市通达电缆厂工程师;2002年3月至2006年担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7年年初至2007年12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期间担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2月18日经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公司总经理。

  曲洪普先生持有公司771.328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52%,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张治中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3年2月任河南省易创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师;2003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2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18日经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起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2010年12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获得连任。2013年6月24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张治中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治中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武宗章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1995年8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河南华威律师事务所;2000年至2002年,任职于陕西秦翰律师事务所;2002年9月至2005年1月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02年至今任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1年7月21日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武宗章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武宗章先生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1923)。

  夏敏仁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12月生,博士后研究生。2008年至今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夏敏仁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夏敏仁先生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3117)。

  朱永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9月生,博士研究生。1985年毕业于河北地质学院财务会计专业;1997年3月至2000年6月任郑州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副教授;2000年6月至2005年2月任郑州大学管理工程系副教授;2005年2月至今任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教授。历任会计教研组组长,会计专业科副科长、贸易经济部主任等职务,现任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副院长;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理事;河南省会计学会理事;郑州大学技术经济与科技政策研究所所长。在《会计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0多篇,主编出版教材及专著7本;主持完成国家及省部级课题8项。2009年获河南省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朱永明先生兼任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永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朱永明先生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京:01976)。

  李高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2009年5月至今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在公司办公室、证券部工作,2010年9月至今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高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高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闫文鸽女士: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职称。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12月至2011年6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6月至今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闫文鸽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任明磊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职称。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在巩义市第二电厂任会计,2007年12月至2011年12月在栾川县永通矿业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在洛阳花都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4年2月至今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任明磊先生具备相关会计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审计工作经验,了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任明磊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13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全体监事3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蔡晓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晓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即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蔡晓贤女士简历

  蔡晓贤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质检科科长;2007年12月至今历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质检部部长、办公室主任。2007年12月至今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2月至今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蔡晓贤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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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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