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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4版)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7、新疆八钢板簧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八钢板簧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成立。2007年2月,该公司原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为金属制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贰万叁仟玖佰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金属制品、铁路专用设备、农业机械及配件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水暖器材、黑色金属材料、电子仪器、橡胶制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与经营范围有关的技术服务;土地、房屋、机械设备、建材的租赁,劳务派遣。住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园。 新疆八钢板簧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8、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系由八钢公司博业分公司、八钢公司板簧公司、新疆八钢钢结构公司经过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后组建而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伍仟捌佰肆拾捌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配件、农机配件、冷轧带肋钢筋、金属制品、钢管、塑钢、金属容器、地板辐射供暖设备、隔离栅、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钢材的加工;水暖器材的生产及维修、公路交通设施产品、非标钢结构的制造、安装、销售;电焊条、焊丝、焊剂的制造、加工、销售;工程机械、冶金机械设备、电机的维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化工产品、日杂百货、彩色加芯复合板、电子仪器的销售;土地、机械、电气设备、建材、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劳务派遣;供水管道的生产、销售;钢制管件的制作加工和销售。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园。 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9、新疆中钢冶金进出口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中钢冶金进出口公司于1994年7月由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出资,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冶金技术进出口;开展转口贸易、对销贸易、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承办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冶金产品和与进出口业务有关商品的国内贸易,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商品除外;与主兼营业务有关的经济、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住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 新疆中钢冶金进出口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0、新疆八钢金圆钢管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八钢金圆钢管有限公司原名新疆鞍钢金圆钢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18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由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金属材料总公司投资设立。2006年,鞍钢实业公司将其32%的股权转让给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2007年,八钢公司和新疆金属材料总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32%股权和43%股权转让给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至此,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拥有该公司75%的股权,新疆鞍钢金圆钢管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新疆八钢金圆钢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零贰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螺旋焊管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农副产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住所:乌鲁木齐市北站路5号。 新疆八钢金圆钢管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1、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是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投资设立的隶属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宝钢集团在西部地区成立的推销集团内产品的主渠道,重点经营区域覆盖整个西部地区及中南部分区域,包括云、贵、川、藏、渝、陕、甘、宁、新疆、青海等10个省市、自治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柒佰万元;经营范围:销售钢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住所:成都天府大道南延线高新孵化园4号楼5楼。 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12、武汉宝钢华中贸易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武汉宝钢华中贸易有限公司是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投资设立的隶属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宝钢为更好地服务华中地区用户建立的区域性钢材销售总部。公司业务涉及钢材贸易、加工、配送等领域,服务范围覆盖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四省。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矿石、炉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木材、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钢铁产品的加工、仓储及配送;代办货物运输;技术开发、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与上述范围相关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信息和培训服务。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城大道531号。 武汉宝钢华中贸易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1982年12月15日,由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贰佰陆拾柒万贰仟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及专用机车修理。一般经营项目:内部铁路专用线大、中修及扩建工程、铁路专用线装卸搬运服务;汽车维护;机械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农副产品的销售,货运信息服务;国内货运代理;公路装卸搬运;机械租赁。住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三)履约能力:八一钢铁的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八一钢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一)国家有统一价格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价格标准的,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有收费标准的,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的标准; (二)没有上述两项价格或标准的,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没有上述三项价格或标准的,服务项目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率,确定收费标准,产品、商品价格参照不超过行业平均完全成本价格加5%以内的利润确定,其中八一钢铁向八钢公司采购生产用铁水价格,是根据八钢公司铁水工艺成本,结合同类生铁市场交易价格及当年当月钢材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价)的变化,加成确定铁水关联交易结算价格。此项价格的制定需由公司独立董事出具意见; (四)关联交易双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其价格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及能源采购 根据八一钢铁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向控股股东八钢公司和其他关联方采购公司所需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及燃料、动力等生产能源。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可以使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 (二)销售商品 公司向控股股东八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销售钢材产品,一方面可以有效的利用关联方成熟的销售渠道,拓宽公司产品市场的占领空间,另一方面从优化资源配置角度出发,将公司产品提供给八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满足其进一步深加工所需,有利于加快产品延伸开发速度,并能有效地巩固现有的销售市场。 (三)接受劳务 八钢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其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长期以来为八一钢铁提供环境治理、治安保卫、货物运输、加工劳务、代理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给予公司人力、技术等多方面支持,使八一钢铁集中精力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董事签字的八一钢铁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监事签字的八一钢铁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八一钢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四)八一钢铁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4-009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3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4月21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24日10:00-18: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董新风 范炎 (三)电话:0991-3890166、3881187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 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1日,持有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公司总股本766,448,935股的 %。 (二)受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以下议案投票: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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