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贷款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佳电”)向中国建设银行太仓分行申请贷款18320万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苏州佳电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贷款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佳电”)向中国建设银行太仓分行申请贷款18,320万元;同意控股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为苏州佳电提供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佳电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同意佳电公司为苏州佳电向中国建设银行太仓分行申请贷款金额18,32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期限以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7 日 住 所:太仓市城厢镇高新技术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林玉钢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加工、销售、维修电机、微电机及其他电机。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苏州佳电100%的股权。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 经营情况: 截止2013年9月30日苏州佳电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 2655.99万元,负债总额 356.06万元,净资产2299.93万元,资产负债率13.40 %,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18.66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苏州佳电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 2519.78万元,负债总额 1.19万元,净资产2518.59万元,资产负债率0.47%,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81.41万元。(经审计) 三、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内容需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后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苏州佳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佳电公司为苏州佳电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32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1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2%。上述担保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