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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2014-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2月24日因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筹划公司的重大事项开始临时停牌,2014 年3月3日,因泰达控股筹划针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同时披露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10日、3月17日、3月24日对外披露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 2014年4月1日前复牌,因相关事项尚未确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3月31日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届时将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以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积极论证重组方案。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31日继续停牌。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证券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相关中介机构相继进场开展了尽职调查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范围、程序、方案等进行了商讨、论证,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进行审计、评估等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每周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相关审计和评估工作量较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在 2014 年 4月 1日前披露符合"第 26 号准则"要求的相关文件并复牌。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4年3月31日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届时将披露符合"第 26 号准则"要求的相关文件。 四、承诺 公司承诺因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3 月31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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