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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1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关联方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要求,本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截至2013年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14年2月15日进行了专项披露(临2014-007号公告)。 目前,公司及关联方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如下: 一、再融资限售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参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并承诺此次认购的1,500万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于2012年7月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部分股份相应增至2,250万股,预计可上市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承诺 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综艺(意大利)皮埃蒙特光伏有限公司(简称"皮埃蒙特")对Sun Value Italla S.r.l及D&C Oversea Development GmbH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2,077.9万欧元。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大股东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综艺投资")承诺,对于上述应收账款,如果皮埃蒙特未在2013年12月底前收回,综艺投资将垫付所有未收到的应收款项。2013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余额为978.8万欧元(具体金额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相关承诺,本公司与综艺投资进行了积极沟通。鉴于上述应收款项在2013年度已陆续收回部分,回款情况较好,综艺投资确认于2014年12月31日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根据该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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