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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1版) 公司于2014年0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3、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4-02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04月20日至2014年0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0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4月20日15:00至2014年04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董事会秘书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出席对象: 1、凡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2-3项议案均已由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第1、4、6-9项议案已由201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5项议案已由201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8日及2014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早上9:00-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4月17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4 传真:0755-2605507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的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证券代码362327; C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序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D 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A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达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B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 对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投票举例 A 股权登记日持有“富安娜”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B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备注:其他议案也可分项单独表决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方式如下: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 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15:00至2014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徐波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2014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请有意使用该方式的股东填妥《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振超 吴妮 联系电话:0755-26055091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9表决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徐波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本次征集投票权拟审议的议案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九个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2、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报告书,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5、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安娜 股票代码:002327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301102874926 法定代表人:林国芳 董事会秘书:胡振超 证券事务代表:吴妮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电 话:0755-26055091 传 真:0755-26055076 电子信箱:huangbingxia@fuanna.com.cn (二)征集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上述九个议案。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14年3月2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了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根据相关程序,上述股权激励(草案)于2013年11月上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了修订,于2014年1月3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审核通过,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2014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0日-2014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15:00和2012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审议事项:
征集人本次对上述全部议案征集投票权。 (六)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徐波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上述九个议案的投票权,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十)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b)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4月17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4 3、登记时间: 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早上9:00-16:00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26055091 传 真:0755-26055076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吴妮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徐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6-2009年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曾被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培育委员会委员。现任深圳市架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不存在因违法而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通报批评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征集人在公司董事会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前一日未持有公司流通股股份,前六个月内亦不存在买卖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情形。 4、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限制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5、征集人不是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对本次征集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意见 1、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征集事项进行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2、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锁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权日期、授权条件、解锁日期、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征集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14年4月11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 2014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14:30-16: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报告书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 吴妮 邮政编码:518054 联系电话:0755-26055091 传 真:0755-26055076 未在本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未按本报告书的要求制作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 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公司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由征集人提交公司董事会。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制作相关文件,并将授权委托书连同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6、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征集人:徐 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 】或公司【 】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波先生代表本人【 】或公司【 】出席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0元。截至2009年12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27,670.6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34,972,329.39元。 截止2009年 12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华德验字[2009]1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减少的金额为530,968,374.21元。其中: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555,651,697.11元:(1)以前年度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为526,811,851.37元,其中:公司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45,325,123.4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481,486,727.94元;(2)本年度使用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8,839,845.74元。2、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24,683,322.90元。 截止2013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4,003,955.1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月21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和“常熟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营销”)和常熟富安娜家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富安娜”),为了更好的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10年1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0年2月5日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富安娜营销和常熟富安娜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支行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国内市场连销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富安娜营销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在各地新设子公司或向各地的销售公司增资,来具体实施该项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并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资。追加投资后,富安娜营销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已向其全资子公司富安娜(上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安娜公司”)增资4,000万元,用于实施“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增资后,公司及上海富安娜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平凉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每季度对公司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公司承诺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转入协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加便捷地开展财务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2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新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29329200272179)前将该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转存入该新开具的账户。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2,244,140.6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体系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和“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无预计效益。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原承诺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以及“常熟富安娜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的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720.00万元,9200万元,合计金额为12,920.00万元。由于上述资金由于无法区分承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资金以及超募资金使用,所以项目列示的内容全部并入承诺投资项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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