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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033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票继续冻结的公告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梧州中院")于2014年3月20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3)梧民三初字第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广西梧州中院对原告韩雪松诉被告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三人黄贤优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的(2013)梧民三初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继续冻结被告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381)346539424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从2014年5月28日至2016年5月27日止。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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