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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混业易 安全不易 2014-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欣然
证券时报记者 张欣然 “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国金融业在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严格的分业经营管控之后,2002年,中信、光大、平安开启了我国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的先河,由此开始,银行系金融控股集团、地方政府式金融控股集团、产业融合式金融控股集团孕育而生,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加入到金融帝国行列。 在业内多数人士看来,中国金融机构无论是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都是发展演变的必经过程,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律。 在证券时报记者看来,国内金融业之所以重返混业经营的道路上来,一方面是外部需求,客户对于个性化、多元化、综合化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则来源于金融机构的内部需求,综合化发展有利于金融机构在业务结构调整、资本利用效率、客户黏度、经营风险、应对市场竞争压力冲击的能力等方面有所提高。而综合化服务也必将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大的利润空间。 当然,综合化经营也将面临运作机制、风险监管方面的问题。 首先,分业监管体制下,金融混业经营最大的问题在于各附属机构间的系统风险及风险传递将大大增强。 由于各金融附属机构的行业性质、业务要求和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彼此系统构造和数据标准均不同,难以进行实时汇总、数据共享和统一数据标准,这都构成了混业经营的障碍。此外,并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显滞后,对综合化经营的管理工作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障碍。 商业银行和券商面对的是不同性质的风险,也因此,如果银行与保险、证券市场间没有一道防火墙,就不能切断风险传递的链条。更何况,证券市场是一个高风险市场,如果将来银行与证券业混业经营,当证券市场发生剧烈动荡或操作失误时,银行的信用将受到威胁,损害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最现实的例证便是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 因此,监管体系需加强对综合经营平台公司的并表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明确法人分业、有限出资责任等“防火墙”,防范交叉经营风险。 其次,不同行业协同整合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对具体整合方案和计划执行力的要求很高。目前非银行子公司主要还是依托商业银行母行拓展业务和客户,多是母行给予子公司风险管理、人才储备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虽然非银行业务收入占比提高很快,但占集团盈利总额的比例都较小,综合化经营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效应还不显著。 在记者看来,混业经营就如同两条被钉在一起的船,如果其中一条船被烧,另一条也不能幸免。在1993年以前,我国金融业也以混业经营的形式存在,但最终由于管理和经营过于混乱而告终。 随后为了治理当时“乱拆借、乱集资和乱放款”的“三乱”问题,监管层仿照美国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建立了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而当初“分家”的原因在于需要设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墙。 事实上,在各金融机构间建立牢固的防火墙模式有多种,如在金控集团内部构建职责清晰、组织完善、防火墙健全的管理体系;建立全面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管理机制;严格做好各子公司之间的风险隔离;立足自身优势条件,将资源集中于具有比较优势的业务领域,真正形成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在当前“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下,如何能有效建立防火墙,将成为金控帝国最终实现“安全混业”的根本所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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