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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4-023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4-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3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近日,公司收到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333000025),认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发证时间为 2013年9月26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2013年至2015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013 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3年年度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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