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402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1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召开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9:30 5、召开地点:丽江古城英迪格酒店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和献中先生 7、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8,793,3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1%。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李秀丽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793,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793,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793,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793,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8,793,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793,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白鹿旅行社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793,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793,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律师、李秀丽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董事会盖章及与会董事签署的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