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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4-01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参加会议董事6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召开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4-01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2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召开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 6、会议地点: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4年4月14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2014年4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联系人:黄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 传真:0731-84499759 邮编:410205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4-01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2年1月11日召开的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除外)进行短期投资。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0个月内任意时点进行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形式在内的短期投资本金都控制在人民币6亿元之内,即公司用不超过6亿元本金的资金循环进行短期投资。6亿元本金可以滚动使用。 以上内容详见2011年12月27日及201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公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短期投资事项进展 1、公司201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进展公告》,该公告中的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投资本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3、截至2014年4月2日,公司尚未到期的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投资均为低风险银行理财品种,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上述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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