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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22TitlePh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宏观经济形势总体趋于稳定,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经济缓慢复苏,但市场依然疲软,中国出口增长低速徘徊;国内经济进入结构深度调整,业务模式转型升级阶段,公司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明确产业发展方向,落实战略规划,启动再融资工作,做强做大电子信息产业,同时做好商贸和房地产业务规划。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实现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49 亿元,同比增长46.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 亿元,同比增长210.07%。

  公司发展战略:在做好商贸、房地产业务的同时,着重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不断提升电子信息产品的科技含量,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品牌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致力成为信息产业的优质上市公司。2013年,公司落实战略规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1、电子信息产业

  光电业务: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紧紧围绕“调思路、促转型、谋突破、严管理”的经营方针,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并购扩产、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实现经营业绩增长,形成了LED封装、道路照明、室内照明并重的经营格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战略落实方面:通过启动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收购深圳市安普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完成对厦门信达光电的全资收购、成立信达-安普光显屏封装事业部等举措,统筹厦门、深圳、安溪三地资源,通过加强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协同等手段,进一步扩大公司LED产品市场份额,增强行业竞争力;公司还将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约5亿元,投建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生产方面:道路照明业务导入精益化生产,通过生产工艺改进、完善供应商配套能力,模块化LED路灯的生产效率得到提升;室内照明业务完成了多款系列产品的研发,丰富了产品线;封装业务具备了进一步扩大规模的研发和技术优势,集中于显示屏产品与白光产品两大系列,其中大功率COB型白光照明工艺研发、产品定型已经完成,EMC型产品照明工艺已进入样品试制阶段。市场开拓方面:公司路灯订单稳定增加,中标“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紧跟国家产业政策,加大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方面的拓展力度,成立厦门信达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已获得福州、漳州、厦门等地多项道路照明改造项目;在室内照明方面,公司建立广东中山古镇办事处,及时掌握LED灯具市场的发展动向,为室内产品研发提供开发资源及信息;公司不断加强区域销售渠道建设,开拓华南、华中等几大区域市场,积极与政府、园区建立联系;积极开发高端优质客户,已拥有利亚德、洲明科技、康佳视讯等优质客户资源;积极参加国际照明展会,及时了解国际市场对LED的技术要求,信达光电在阿里巴巴国际站的金品诚企服务正式上线,将通过线上线下的配合,扩大市场影响力,拓展国际市场。技术研发方面:公司从单一的应用产品研发生产转向封装及应用产品并重的经营格局,通过引入新工艺、选用新材料,道路照明业务完成多款新产品开发,在保持产品良好稳定性的同时,降低成本,优化设计,提高竞争力;通过加大研发力度,目前在热管散热模拟、工程塑料散热模拟等方面有了实质的进展;室内照明业务完成多达二十几种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并推出多系列国际产品;封装业务研发工作也有序进行;通过与知名大学、LED龙头企业共同协作研发产品,提高产品的性能和研发效率。目前,公司多项应用产品入选“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同时获得“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等称号。报告期内,光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76%,利润总额4,62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84%。

  电子标签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信达物联的全资收购。信达物联建立起了以项目应用带动研发投入,以研发产出推动产品销售,辅以产销一体化的综合经营体系,初步实现了公司研发型制造业转型目标。公司将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约1.4亿元投建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市场拓展方面:内蒙古锡林浩特羊追溯项目实现落地销售,随着该产品在西部牧区的应用推广,将成为公司未来业务主要增长点之一;国家电网电表标签项目实现突破,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U40电表标签销售达到百万片级;公司二次中标兰州新一轮智能交通卡采购项目,进一步巩固公司智能交通卡的行业市场地位;海外市场拓展初具成效,公司同芬兰CONFIDEX公司建立商务合作关系,实现初具规模的代工订单;设立北京办事处,布局华北区域标签产品尤其是手机NFC标签产品销售渠道,稳步拓展国内市场;合资企业厦门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图书馆系统自动化设备及馆内管理系统全国市场开拓方面获得快速发展,市场区域包括厦门、福州、西宁、晋江、赣州等地。研发方面:完成22款inlay标签、1款半有源标签、1款智能交通天线设计;完成XDUR610超高频近场读写器研发和小批量生产;完成智能透明车间项目研发并实施;新增申请专利申报14项(含5项发明专利),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项、外观专利1项。报告期,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尤其是读写设备的研发投入,在进一步提高电子标签研发能力的同时,已经逐步形成了集电子标签研发、读写器研发、系统集成能力为一体的综合性研发中心。生产方面:报告期内,新引进三条德国纽豹TAL15000电子标签绑定生产线,产能将大幅提升;在主抓安全生产、高效生产、质量管控的同时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新原料、新工艺开发,实现产品应用技术屏障突破。报告期内,信达物联实现营业收入6,261.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58%,利润总额98.23万元,较上年增加89.28%。

  2、贸易业务

  大宗贸易:报告期内,大宗贸易板块经营战略得到切实执行,产品事业部建设与供应链管理取得显著进展,业务持续稳定增长。产品中心的经营发展能力获得提升,形成以铁矿石、阴极铜、钢材、煤、肉牛等产品线为核心的经营格局,打造核心竞争力和比较优势。供应链及自营项目在营业规模所占比重显著提升。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夯实,大力推进贸易业务归核化,做强核心产品。报告期内大宗贸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22.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34%;利润总额1.82亿元,较上年增长865.18%。

  汽车销售板块: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公司,对公司旗下所有4S店实行集团总部管理。通过建立集团化管理体系和标准、设置KPI绩效考核和稽核体系等措施,集团管控、品牌发展和精细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公司重点发展宝马、福特、丰田和本田等品牌,保持豪华车和中高级车均衡发展,打造区域和品牌集中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业务的新车销售台数、售后进场台次、营业额、净利润等指标均同比增长。2013年汽车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7.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2%;利润总额4188.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1.67%。

  3、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强化总部管理,规范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环节,强化过程控制,发挥监控职能。主要进行丹阳 “信达·香堤国际”一期项目的开发和预售,漳州、淮南项目的尾盘销售。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214.30万元,利润总额-1,126.70万元。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报告期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以及信达物联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募投项目的实施可形成规模效益,促进公司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7家,原因为:通过新设方式设立厦门信达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淮南信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义乌信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深圳市安普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本期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减少邵阳信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昆山

  201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2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013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14年4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预算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2014年经营收入计划为280亿元,公司实施滚动预算,预算调整提交预算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087,561.6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4,278,805.50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79,311,734.09元,本年度支付2012年度普通股股利16,817,5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366,773,039.59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4月2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310,884,0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3,523,766.02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4年4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报酬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公司承担审计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4年4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续聘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报酬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201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公司承担审计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4年4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4年4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2014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4年4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4年4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公司5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对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1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名称及权属证书编号为: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1号信宏大厦二楼,厦地房证第00007886号),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期限3年。(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34,043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6,562,897.96元,扣除承销费(包括保荐费)人民币13,731,257.96元后计人民币672,831,640.00元,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67,654.77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063,985.23元。根据监管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会议同意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募集资金的监管事项。

  1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0,634,043.00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由240,250,000.00元变更为310,884,043.00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有关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修改条款详见附件1)

  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登记机关核准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新《公司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杜少华、欧阳哲、黄立红、王燕惠、蔡晓川、林俊杰为董事候选人,苏伟斌、童锦治、薛祖云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苏伟斌、童锦治、薛祖云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4年4月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6、15-1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日

  附件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登记机关核准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新《公司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

  附件2: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少华 男,1961年10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钟山县金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信达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淮南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信达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平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美克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免税商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北克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杜少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董事、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欧阳哲 男, 1976 年3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外贸分公司总经理,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董事长、信达(厦门)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信达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贸易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金属一部总经理、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信达免税商场有限公司董事长,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山和通达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欧阳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立红 男,1958年11月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黄立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燕惠 女,1964年10月生,本科学历,研究生文化水平。现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董事长,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美岁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董事,福建经贸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厦门恒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恒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天竺山旅游风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闽台轮渡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软件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王燕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董事长、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蔡晓川 男,1971年9月生,本科学历,在读研究生。现任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美岁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海沧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港中旅(厦门)国贸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天竺山旅游风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历任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蔡晓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俊杰 男,1973年7月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战略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厦门美岁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董事、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港中旅(厦门)国贸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闽台轮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厦门非金属矿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林俊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战略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伟斌 男,1971 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

  截止公告日,苏伟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童锦治,女,1963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财政系主任、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童锦治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薛祖云 男,1963年7月生,博士研究生?。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任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茂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好万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薛祖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2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4年4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4月24日(周四)上午9:00,会期半天;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7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预算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公司续聘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选举杜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审议选举欧阳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审议选举黄立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审议选举王燕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审议选举蔡晓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审议选举林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审议选举苏伟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审议选举童锦治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审议选举薛祖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18项提案已于2014年4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8、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0-18项议案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至2014年4月18日下午5:0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邮编:361006

  联系人:林慧婷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2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郭正和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全文刊载于2014年4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087,561.6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4,278,805.50?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79,311,734.09元,本年度支付2012年度普通股股利16,817,5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366,773,039.59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4月2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310,884,0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3,523,766.02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报酬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公司承担审计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续聘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报酬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201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公司承担审计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2014年4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2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过认真分析,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对控股子公司相关资产单独计提减值准备,详情如下:

  (1)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深圳市浩博光电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款项12,979,515.76元,于2012年对上述客户提起诉讼并胜诉,在执行中。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第四季度计提坏账准备2,286,212.98元(前三季度计提坏账准备1,695,417.59元)。至2013年12月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285,107.18元。影响公司2013年利润总额-3,981,630.57元。

  (2)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收上海宣彩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融道实业有限公司款项5,321,288.03元,公司已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应收款项按50%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第四季度计提坏账准备2,128,515.22元(前三季度计提坏账准备505,522.36元)。至2013年12月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660,644.02元。影响公司2013年利润总额-2,634,037.58元。

  (3)公司应收福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款项69,272,739.57元,由于账龄时间较长,回收慢,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第四季度计提坏账准备19,398,846.51元(前三季度计提坏账准备2,129,428.03元)。至2013年12月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9,946,104.57元。影响公司2013年利润总额-21,528,274.54元。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库存商品、产成品市场价格下跌,原值共计161,638,927.85元,第四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368,871.16元(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641,772.33元),影响公司2013年利润总额-19,010,643.49元。

  上述2014年第四季度新增单独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影响公司2013年利润总额-36,182,445.87元,影响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核销依据:债务单位被宣告破产;债务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债务人失踪、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等。

  核销资产情况:

  (1)核销上海洋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龙岩市龙梅纸业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的应收账款,原值共计35,611,335.43,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上述应收账款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全部是非关联方应收账款。上述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34,712,024.12元,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899,311.31元,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2)核销公司对中汇煤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原值4,672,478.98元。根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汇煤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无法取得联系。上述其他应收款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4,672,478.98元,不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交易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本次核销影响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899,311.31元。我们认为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资产,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交易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本次核销影响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899,311.31元。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2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集团”)增资6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11500万元。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获得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即可。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第八层F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汽车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装潢装饰(不含洗车、维修)、代办汽车挂牌及年检。(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3、增资方式:以自筹现金出资

  4、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5、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注册成立。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汽车集团资产总额12158.47万元,负债总额298.56万元,净资产11859.91万元,营业收入324.74万元,利润总额-17.68万元,净利润-14.89万元。截止2014年2月28日(未经审计),汽车集团资产总额12304.59万元,负债总额272.94万元,净资产12031.65万元,营业收入630.05万元,利润总额171.74万元,净利润171.74万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的主体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交易对手方。

  五、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提升综合实力,加快汽车产业的发展,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对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增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2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为2014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管委会拨付的部分科技三项补贴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香堤国际”一期部分房产销售收入。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的初步估算,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实际财务状况以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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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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