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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2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4-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公司已于201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于2014年4月3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26.86%股份的股东唐志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的临时提案。 (三)增加的临时提案名称、具体内容 公司股东唐志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的临时提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特提请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须兼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①现金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②股票股利:如果本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规模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利润分配之余时,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须兼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①现金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②股票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根据公司股票估值情况发放股票股利。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以上增加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五)增加的临时提案需要网络投票。增加临时提案后的“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于2014年3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完整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审议《独立董事2013年年度述职报告》 8. 审议《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将逐项表决。 11.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1.2发行方式 11.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1.4发行数量 11.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1.6限售期 11.7募集资金投向 11.8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9上市地点 11.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1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审议《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6.审议《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 17.审议《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3~1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3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4-007公告。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3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4-009公告。议案18为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股东大会召集人书面提交的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4日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4月25日9:30-11:30、13:00-15:00 总提案数:27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三)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五)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六)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8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102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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