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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金宇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15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4月28日 ●股权登记日:2014 年4月21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九时三十分,会期半天 (四)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26号金宇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7、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21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核实。 4、登记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下午5:00 5、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26号金宇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人:宋晓庆 3、公司联系电话:(0471)3315857 传真:(0471)3315863 公司邮政编码: 010020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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