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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4-020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3月15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春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130,907,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5%。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89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6、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9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李卫平律师、倪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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