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调整 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恒生电子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恒生电子(600570)于2014年4月5日发布《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生集团重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及《复牌公告》后,该股票复牌后股价即无量涨停。为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使本公司旗下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原则和要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恒生电子目前的市场交易特征及《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生集团重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进行审慎评估,经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自 2014年4月8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恒生电子(600570)股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调整为25.98元。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赣锋锂业(002460) 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4月8日起,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赣锋锂业(股票代码:00246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2014年 4月8日,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赣锋锂业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核算而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上一估值日的调整幅度如下:
自赣锋锂业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