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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现金

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040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2014年4月11日
收益累计期间自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4月13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4年4月15日
收益支付对象2014年4月11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4月1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4月15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4年4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4年4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4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年年红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22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02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5,661,856.6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2,832,418.2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13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4月16日
除息日2014年4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4月1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4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4月21日起可查询;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14年4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4年4月16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4年4月15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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