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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1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计提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事项,遵循了稳健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3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和部分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的预测,预计未来可获抵扣期间,公司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约15,520万元。同意公司本期以此为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88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3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十、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 月15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 2014-02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6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无 根据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4、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关于授权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银行借款抵(质)押业务的议案 9、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以上10项议案已于2014年4月11日分别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决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4月31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 话:0591-83367773 传 真:0591-87110973 联 系 人:潘其星、林红青 邮 编:350005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填写: 委托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注册号: 个人股东填写: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表决意见(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以上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 2014-02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本次拟为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外,公司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 ●反担保金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11日,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鉴于子公司新建生产线投运后正常运营资金需求,为促进公司业务开展,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自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富山路七号 (2)法人代表:林新利 (3)经营范围:生产各种工业用纸,瓦楞原纸、卫生纸;造纸原料、水玻璃、化工产品购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 (4)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21,000万元、负债总额9,202万元,净资产11797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22,291万元、净利润432万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 (2)法人代表:林新利 (3)经营范围:加工、开发、销售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刷(持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4)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12,404万元、负债总额 10,511万元,净资产1,893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3,898万元、净利润60万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类型: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数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3、担保期限:一年,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7月完成搬迁,其主要业务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承接,且产能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0%以上,相应配套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确保新建生产线投产后能够顺利运营,该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3,000万元。 2、2014年4月11日,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属企业,具备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不存在担保风险,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额度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满足该公司新建生产线投运后正常运营资金需求,符合子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提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上述担保行为系为满足子公司新建生产线投运后的正常运营资金需求,符合实际需要。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对外担保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公司本次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51%。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拟担保数额外,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以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的情形,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单笔担保额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 2014-02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 2014年3月27日至 2014年4月14 日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兴业银行(601166)股票3,620,000 股,占其总股本的0.019%,成交均价为9.90元/股。截止 2014年4月14日,公司持有兴业银行股票余额为 11,409,970 股,占其总股本的0.06%。经初步测算,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出售预计增加公司当期收益约 2,900 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 2014-02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发出通知,2014年4月11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公司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士颖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063,982.82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69,855,317.69元,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00,919,300.5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鉴于2013年度母公司经营亏损,且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1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4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等重点关注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2014年度的结算融资业务,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周转,公司2014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的年度短期融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195,000万元,其中: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青州支行综合授信额度40,000万元,期限一年。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综合授信额度40,000 万元,期限一年。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期限一年。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期限一年。 5、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一年。 6、交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期限一年。 7、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期限一年。 8、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期限一年。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期限一年。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期限一年。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授权公司在上述短期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内随时申请借款(含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结算融资业务,票据业务。不论转贷次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公司按资金需求状况和需求向各金融机构自行申请办理。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银行借款抵(质)押业务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融资结算业务,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办理借款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调剂和使用,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批准相关抵(质)押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鉴于期末公司部分库存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2013年当期损益。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00,244.67元,其中:产成品2,700,244.67元。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0,180,888.39元,其中,库存商品23,651,377.83元,原材料6,529,510.56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629,665.98元,其中:产成品6,108,983.73元,辅助材料2,520,682.25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计提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事项,遵循了稳健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已完成搬迁,其业务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承接,且产能增幅较大。鉴于其相应配套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为确保该子公司投产后顺利运营,同意向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额度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自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担保事项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4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3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和部分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的预测,预计未来可获抵扣期间,公司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约15,520万元。同意公司本期以此为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8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3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2013版),公司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废止。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具体详见2014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 月15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四、五(决算报告部分)、六、七、八、十二、十四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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