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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1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4 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14),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17日——2014年4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15:00至2014年4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1-8项议案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8项议案需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已于2014年3月29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上述第9项议案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已于2014年2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二)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可选择参与现场投票,或可选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六)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七)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八)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1。 2. 投票简称:奥维投票 3. 投票时间:2014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奥维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先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以已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次一交易日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会议联系人:吕琦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 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注:1、 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回执 截至2014年4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4年4月14日17:00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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