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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5版)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指定本规划,既要重视对投资者稳定的合理回报,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分配形式:公司采用先进、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用先进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将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1)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盈利能力以及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进行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未来三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3、调整或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起草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发表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同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附则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15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核查、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止2014年3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笔,人民币5,688,285.00元进行核销。 公司应收上海人民电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人民电机”)货款5,688,285.00元,款项无法收回。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08)青执字第4639号民事裁定书:人民电机应于2008年9月30日前支付公司货款人民币5,688,285.00元及利息。但由于人民电机经营不善,负债巨大,涉案较多,其名下的资产均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及其他法院查封,短期内难以变现,因此公司同意延期执行。 截止2014年3月31日,经公司全力追讨,仍未收到上述款项,确认已无法收回。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龄为5年以上,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上述坏账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坏账的计提符合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本次拟核销的坏账总计5,688,285.0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核销的坏账款项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并建议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坏账形成原因,制定管理措施,防范新的坏账产生。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14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及“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与管理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92,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其中超募资金273,575,000.00元。以上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43号验资报告并存放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情况如下:
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3年2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方式由“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调整为“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模具制造项目”由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实施,公司投入超募资金1,800.00万元进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模具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情况变更为: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目前“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及“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需要,公司经过研究讨论,对两个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完成,二期工程的厂房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但由于配套基建工程进度稍慢,使得募投项目进程也相应延后,因此公司拟将该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由于我公司设备的购置根据订单量的要求而增加,近年产品订单量的减少尤其是风电产品需求量的减少,订单量低于预期使得设备的购置进度也相应滞后,从而导致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滞后于预期投资进度。公司将根据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进行相应的设备配置,该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后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项目投资进度是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了更高的项目工程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 及“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 及“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监事会意见如下: 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基于自身未来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有计划的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周期,采取谨慎态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整,未改变项目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建设周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 及“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该项目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 及“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的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无疑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1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 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拥有较多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经查实,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本次公司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通达动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通达动力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1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具体事宜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92,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较原先27,803.30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募27,357.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详见公司同期披露的《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投资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增减。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积金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及该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之前,将相应备查文件报保荐机构审阅,就购买事项征求保荐机构意见。文件包括: 闲置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计划或方向、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的详细说明;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的明确保本承诺(产品的说明书或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含对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等的明确约定; 本次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通达动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通达动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3日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1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59,860,000.00元,已由平安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验资户0372700122684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252,0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43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129号文件核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60,247,227.98元,其中“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41,604,191.98元、“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8,643,036.00元;资金偿还银行贷款80,000,000.00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443,336.69元,累计扣除银行手续费5,357.55元后,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12,437,979.14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3,798,751.16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使用及结余金额情况为:
注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21,946,776.77元,其中“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9,183,829.47元、“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762,947.30元。 注2:经于2013年2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 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进行部分变更,实施方式由“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调整为“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前已投入部分模具制造设备转让给超募资金项目“模具制造项目”,本期收回募集资金2,000,000.00元冲减“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当期项目支出。 注3:经于2013年2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0.00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90.00%的股权,实施“模具制造项目”。2013年2月20日,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获南通市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683000405661)。截止2013年12月31日,“模具制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780,531.9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1年5月27日,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朝阳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6月24日,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简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3月15日,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四安支行(简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简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下述专户于2013年度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11425729300055140)于2013年5月10日注销,余额29,331.00元转入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账号为111142572930005629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26008608018170072975)于2013年6月13日注销,余额3,081,845.51元转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账号为7358210182100000194)。 截止报告期末,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2、理财产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可以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于2013年2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 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方式由“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调整为“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模具制造项目”由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实施。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2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0.00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90.00%的股权,独立实施“模具制造项目”。截止2013年12月31日,“模具制造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7,780,531.90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除募集资金2,900,0957.37元[其中:银行理财存款29,000,000.00元,活期存款957.37元(已于2014年2月24日将957.37元划转至账号为1111425729300056290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于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理财账户(账号为:88140154710000118)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总额为13,372,926.05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年度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和披露募集资金的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3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0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发明专利和十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发挥技术研发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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