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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14-01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受房地产调控和林业政策持续调整的影响,公司全年林木采伐面积持续下降,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同时,由于产能过剩,出口衰退,全国纤维板产业总体依然表现低迷。面对当前不利形势,公司继续坚持以“森林资源为基础、人造板加工为龙头”的发展战略和“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经营理念,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等措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2013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893.19万元,同比增长0.45%;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12.24万元,同比增长2.9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收购福建永林金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后,公司拥有福建永林金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永林金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 吴景贤 2014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4-01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31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4年4月11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翔晖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并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⑴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一年来,公司运作能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⑵公司财务报告情况。本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⑶公司募集资金情况。本报告期没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⑷公司资产交易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本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利润实现数未出现较利润预测数低20%以上或较利润预测数高20%以上的情形。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使得上述活动各个环节的主要风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第1、2、3、4、5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4-01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4年4月1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11122430.42元,加上2012年未分配利润-25399710.74元,2013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277280.32元。鉴于公司2013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13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符合公司客观实际。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吴景贤董事、陈邵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将公司在2015年6月30日前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 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56000万元,具体为: ■ 公司可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随时申请借款(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信用证等)。其它金融机构是指除上述指明的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使得上述活动各个环节的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审计业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6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10年。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奖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取40万元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奖励,并授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具体办理。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出售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在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光大银行”605万股;“兴业银行”492.5万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实施。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以公司的产成品纤维板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贷款行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同意以公司产成品纤维板为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一年。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十、十二、十三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4-01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情况说明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木材限伐政策仍在执行中,木材产量持续减少,木质原料收购成本居高不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不会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或撤消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等情形。 2、有关2014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公司将在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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