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1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3,219,0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325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0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向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6名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847,988股,发行价格为13.4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3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变更为463,472,988股。 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1,847,98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发行对象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做出承诺: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5名股东已严格履行前述承诺,并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3,219,0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3250%。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5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截止公告日,上述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2、本次非公开发行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名称、股东人数及股份数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所列一致。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中航光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航光电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对中航光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