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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2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4-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加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及声明情况,现将2014年4月8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如下: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原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7年1月26日至2014年3月24日,主动减持恒天海龙股份累计超过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更正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7年1月26日至2014年3月24日,主动减持恒天海龙股份累计超过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07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公开增发A股2064万股,增发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3,198.8974万股。康源投资持股比例由14.49%被动稀释为13.8%,上述变动情况已在2007年12月19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07-051)予以披露。 2012年11月2日。按照《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无偿让渡股份31,219,355股,占恒天海龙股份总股本的3.61%,属于被动减持,公司已在重整计划、重整进展公告和重整执行完毕的等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第七节声明第二段。 原文:“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恒天海龙股票周期长,在此期间,恒天海龙破产重整,信息披露义务人让渡股份,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准,导致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股份数量超过了公司总股本5%,权益变动报告书未及时公告,对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和风险深表歉意。 更正为:“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恒天海龙股票周期长,次数多。且在此期间,恒天海龙实施破产重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院裁定无偿让渡股份,并非主动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掌握不全面,考虑不充分,导致了累计减持股份数量超过了公司总股本5%而未及时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对此深表歉意。” 以上内容的修改,详情请参看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后); 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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