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4-029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并于2014 年4月14日发布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 年4月16 日下午2:30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4 月15日-2014 年4 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4月15日15:00 至2014 年4 月16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海洲先生;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海格通信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8,751,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65,013,020股的31.3906%。 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7,007,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2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744,0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2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8,653,7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反对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弃权97,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66%。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8,648,1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反对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弃权102,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2%。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8,648,1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反对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弃权102,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08,65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9%;反对70,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9%;弃权25,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3%。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08,65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9%;反对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弃权95,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5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08,648,1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反对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弃权102,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同意208,648,1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反对7,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8%;弃权95,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5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5,563,56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8%;反对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0%;弃权102,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88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208,648,1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反对70,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9%;弃权32,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5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收购广东怡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有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正式协议>的议案》 同意208,65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9%;反对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弃权95,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5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08,648,1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反对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弃权102,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208,65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9%;反对70,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9%;弃权25,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3%。 公司独立董事李非先生、李进一先生、谌健斌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黄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