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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2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秉军先生、胡军先生、马军先生、马恩彤女士、韦剑锋先生、谢剑琳女士、缐恒琦先生、陈敏女士和魏莉女士共九人。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行使表决权九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秉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投资79.43亿元建设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投资794,263万元建设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扬州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完成项目的土地摘牌和后续建设工作。Y-MSD项目位于扬州市东部广陵新城境内,北至朱家河,南至文昌东路,西至人民路,东至沙湾路。总用地面积约170,008平方米,折255亩,性质为商业、金融、办公等用地。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扬州广陵新城项目的顺利推进为Y-MSD项目的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区域环境和市场基础。Y-MSD项目的建成将完善广陵新城区域的商业及现代服务环境,与公司已开发项目形成良好的产业联动,进一步提升泰达品牌在该区域的知名度。首期投资2,000万元不会对公司当期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总体投资金额巨大,严重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因此对项目的施工安排及销售策略均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决定于2014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安排详见另行发布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2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有路雪女士、董焱女士、李喆先生、周京尼先生、李强先生共五人。应表决监事五人,实际行使表决权五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雪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投资79.43亿元建设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投资794,263万元建设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扬州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完成项目的土地摘牌和后续建设工作。Y-MSD项目位于扬州市东部广陵新城境内,总用地面积约170,008平方米,折255亩,性质为商业、金融、办公等用地。

监事会认为,公司Y-MSD项目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泰达品牌在该区域内知名度。项目总体投资金额巨大,严重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因此对项目的施工安排及销售策略均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2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79.43亿元建设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首期投资2,000万元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后续增至10,000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额79.43亿元,数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属重大投资行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79.43亿元建设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扬州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推进扬州广陵新城建设,公司拟投资794,263万元建设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扬州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泰达扬州建设”)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完成项目的土地摘牌和后续建设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首期注册资金2,000万元,后续将根据项目需求和法规增资到位。

根据规划,公司拟建设的Y-MSD项目位于扬州市东部广陵新城境内,北至朱家河,南至文昌东路,西至人民路,东至沙湾路。总用地面积约170,008平方米,折255亩,性质为商业、金融、办公等用地。

MSD是现代服务产业区(Modern Service District)的缩写,是服务性产业聚焦的升级,以多元化、复合型服务产业为导向,具备国际水准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平台。Y-MSD项目立足扬州未来的行政核心区、定位为以发展现代服务产业和智力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商务地产。以现代服务业和智力密集型产业为主导,集政府、金融、通讯、信息、贸易、企业总部、休闲娱乐、文化艺术、都市居住、城市旅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项目。公司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开发用地面积116.4亩,二期开发用地面积138.6亩。总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开发,地上建筑面积37.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二期开发,地上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

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794,263万元,计划分二期建设,一期投资约393742万元,二期投资约400521万元。其中自筹资金及滚动投入544,263万元、银行贷款250,000万元。建设期5年,投资回收期5.9年,净利润为102,968万元,内部收益率8.5%,能较快收回投资。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测算

公司委托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Y-MSD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苏汇投咨发(2014)009号)。概算投资总额为794,263万元,其中自筹及滚动投入544,263万元、对外借款总额250,000万元。依据项目运营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10年,建设期为5年。经利润估算,本项目(建设和经营期)营业收入为853,795万元,净利润为102,968万元。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测算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
投资总额万元794,263
建设期60
资金来源 794,263 
1自有资金万元463,596
2长期借款万元400,000
营业收入万元853,795
1销售收入万元818,966
2出租收入万元34,830
营业税金及附加万元48,097
土地增值税万元19,059
总成本费用万元22,610
补贴收入万元83,462
利润总额万元137,099
所得税万元34,132
十一净利润万元102,968
十二经济效益指标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8.5
 财务净现值(ic=7%)万元20,486.7
 静态投资回收期5.9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顺利推进Y-MSD项目的落实建设,公司拟与扬州市人民政府、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分别签署《扬州市人民政府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和《扬州市广陵区政府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甲方:扬州市人民政府,乙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1. 项目选址与规划

项目选址位于文昌东路以北,沙湾路以西,朱家河以南,人民路以东。用地面积约255亩。以规划部门的核准和国土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为准。项目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含地下),规划建设四大功能业态:一是高端商务办公写字楼;二是文化创意产业SOHO或工作室;三是精品商务酒店和人才公寓;四是高端综合性商业。

2. 合作方式

Y-MSD项目由乙方全权投资开发,甲方给予乙方现有在扬州投资的最优惠的扶持政策。乙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在扬州广陵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扬州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泰达扬州建设”)负责Y-MSD项目开发建设。

3. 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根据国家及扬州市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挂牌出让。乙方通过公开市场合法、合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如受让土地价格每亩超过320万元,乙方及项目公司可以不参与。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办公等用地。

4. 项目扶持政策

项目享受扬州市、广陵区两级政府现有在扬州投资项目的最优惠政策。甲方给予项目各项规费全额免征收。

乙方项目公司自成立起,在整个建设期和建设期内(约定期限为五年)项目运营所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等,市级财政留成全额返还补助给乙方项目公司,具体在每年度一季度末前返还到位。乙方项目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自缴纳之日起五年)给予前额减免或返还,采取返还方式的,在每年度一季度末前返还到位。

甲方承诺,协助牵头引进事业单位或大型国企入驻项目或周边,构筑高端办公集聚区。

(二)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甲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乙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1. 项目规划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01万㎡。其中地上76万㎡, 地下25万㎡。项目地上部分包含文创、信息SOHO工作室 26万㎡,办公30万㎡,商业10万㎡,酒店式公寓6.5万㎡,商务式酒店3.5万㎡。具体业态和面积以最终确定的方案为准。

2. 项目投资及建设计划

乙方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开发运营Y-MSD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首期注册资金2000万元,后续根据项目需求和法规增资到位。乙方责成项目公司根据土地出让公告参与土地竞买。项目公司拟分两期受让项目地块,并分期建设Y-MSD项目。

3. 项目政策扶持及落实

项目享受扬州市、广陵区两级政府最优惠政策。甲方承诺项目公司受让土地价格每亩不超过320万元。

根据约定,由甲方提供3亿元作为乙方建设Y-MSD项目、提升广陵新城整体形象的形象扶持资金。形象扶持资金分四次拨付,分别为:首次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60日内支付7,500万元,6个月内支付7,500万元;二期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60日内支付7,500万元、6个月内支付75,00万元。

甲方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证照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便利。甲方承诺为乙方及项目公司提供市、区级相关扶持政策申请、引导及配套资金支持的申请、落实等协助服务工作,全力支持项目开发及运营。

甲方承诺为项目提供招商及运营支持。对项目招商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商家、重点文创企业或工作室,区市两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招商情况给予一事一策扶持或优惠,同时,为促进Y-MSD未来更好的运营发展,甲方于土地合同签署3个月内明确出台关于Y-MSD企业入驻的专项招商引进优惠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民用水电收费标准的差额补贴、装修补贴等。

4. 项目回购约定

甲方承诺对建成后总物业的80%予以定向回购,回购价格由回购物业的总成本费用加成16%管理费用构成。回购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分期分批进行,回购款项支付节点为:在待回购物业封顶日起30日内支付回购款的30%,在待回购物业竣工验收日起30日内支付回购款的30%,在待回购物业交付日起30日内支付40%,据此双方另行签订回购协议。甲方可以参股等形式,协助乙方进行物业的招商、运营管理。

5. 其他

以上涉及应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的付款或减免款项责任未履行导致由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支付的,及应由甲方或第三方支付给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的款项未履行或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到位的,由甲方全责向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支付差额部分(含利息),利息按每年12%计算,于每年度结束30日内支付。如再逾期,计算复息。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1. 公司在扬州广陵新城项目的顺利推进为Y-MSD项目的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区域环境和市场基础,公司已具备开发经验、领先的技术和成熟的团队,将有助于该项目的成功建设和运营。

2. Y-MSD项目的建成将完善广陵新城区域的商业及现代服务环境,与公司已开发的功能项目、商业项目、基础设施、环境提升等四大类项目形成良好的产业联动,从而进一步提升泰达品牌在该区域的品牌知名度。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 项目开发体量大,建设周期资金缺口较大,需要通过贷款方式满足项目如期建设。公司将以持有物业做抵押,积极寻求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支持,同时扩展新的融资模式如:信托贷款、工程垫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

2. 项目在规划过程中结合了扬州市及广陵区政府要求,在工期和销售率方面压力较大。开发实施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销售状况不理想,销售回款没有达到预期水平。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营销策略,加强项目营销推广力度,并在项目正式运作前,与政府签订相关协议,在销售量不能达到预期水平的情况下,由政府相关部门出资购买。

3. 项目较大程度依托于政府的相关补贴及回购承诺,一旦承诺行为不能兑现或延期兑现,将大幅增加项目成本,影响利润水平。公司将进一步与政府签订相关协议落实条款细则,确保顺利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进行首期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首期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2. 项目总体投资金额巨大,严重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因此对项目的施工安排及销售策略均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因该投资金额较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若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2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30日15:30

●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30日15:30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决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 5月30日15:30,会期半天;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五)出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5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投资79.43亿元建设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的议案》

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4年5月26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4年5月26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5月27日和2014年5月28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邮政编码:300042;联系电话:022-23201272;联系传真:022-23201277;联系人:谢剑琳女士、王菲女士。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提议股东持股证明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投资79.43亿元建设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Y-MSD)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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