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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4-016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在湖北省宜昌市南湖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九人,代表股份数164,726,4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7%,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报及摘要;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124,316,211.37元,加上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439,844.95元,按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236,362.35元,并减去2012年度应付股利49,444,856.55元后,2013年末未分配利润1,193,074,837.42元。现公司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329,632,377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5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49,444,856.55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梅海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票164,526,4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票0股,弃权票200,003股,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同意票 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164,726,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詹曼、张军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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