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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税收优惠目录不含金融业 2014-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杨晨
证券时报记者 杨晨 备受关注的金融业未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对此,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金融是前海深港合作区主打产业之一,它没进入优惠目录令市场比较意外。 据深圳地税局近日披露的文件称,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已经发布。 该通知称,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包含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四大类21小条,其中现代物流业4条、信息服务业8条、科技服务业4条、文化创意产业5条。但是,此前呼声很高的金融业并不在其中。 此外,通知显示,前海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与横琴和平潭两地的产业优惠目录一起获得国务院批复,三地的金融业均未进入15%税收优惠产业目录。 宋丁对金融业没进入优惠目录的原因具体分析称:第一,金融产业是国家管控非常严格的领域,前海是国家金融改革方面的试验田,但国家不希望短时间内把金融改革的口子开太大;第二,如果前海的金融产业进入了优惠目录,那么其他改革的先锋地区也会纷纷申请,这样会减少地方改革的动力。 宋丁表示,地方促进金融产业的发展不能还走依赖政策的老路,在政策优惠的框架里,实际上企业是缺乏真正的创新和改革动力的。他认为,在没有15%优惠的前提下,应该鼓励企业通过创新谋求发展,促进金融业改革。 据了解,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所在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上述通知还显示,该优惠政策适用期为2014年1月l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7年,从2014年第一季度开始,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可以享受15%税率优惠政策,以前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再退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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