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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14-013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曾于二○一四年三月三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二○一四年四月一日公司发出《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2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苏伟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概无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的股份,并无任何股东须就本次会议上提呈的决议案回避表决。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的总体情况如下: 到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2名,持有和代表的股数210,197,37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73,370,000股的24.07%。出席现场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数210,197,372股。 其中: (1)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10,197,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7%。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审议通过《二○一三年度业绩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197,372股的100%,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197,372股的100%,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二○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197,372股的100%,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对2013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197,372股的100%,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197,372股的100%,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197,372股的100%,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增补矫利媛女士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197,372股的100%,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增补仇永健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197,372股的100%,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仇辉、马云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投票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议案的原本。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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