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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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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版)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9)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和稽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风险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长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捌佰肆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捌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充分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现有员工12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银行间债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是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247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222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所辖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从2007年已经连续四年通过美国“SAS70”准则和英国“AAF01/06”准则审计报告,是国内唯一一家通过两种国际准则的托管银行,内控制度完善、风险防范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2011、2012年度,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部控制通过国际新准则“ISAE3402”,是国内第一家获得此报告的托管银行,再次领先于同业。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陈瑞瑞

  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33830160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二、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 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 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第六节 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份额结构

  每一运作周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双福A份额和双福B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二、基金份额配比

  双福A、双福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

  本基金募集设立时,双福A与双福B的份额初始配比不超过7:3(不含认购利息折份额部分),本基金可接受因为利息折算份额、认购费用收取方式不同等原因造成的配比偏离。

  在双福A的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双福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双福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福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为此,在双福A 的申购开放日,如果双福A 没有赎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小,双福A、双福B 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大于7∶3的情形;如果双福A 的净赎回份额较多,双福A、双福B 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7∶3的情形。

  三、基金的运作周期

  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周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次2个公历年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到期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后的各运作周期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运作周期起始日起至2 个公历年的对日止,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运作周期到期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后的各运作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基金合同中如无特别指明,运作周期即为第一个运作周期。

  例:如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2月19日(周四),则基金合同生效日次两个年份的对日分别为2015年12月19日(周六)。因2015年12月19日为非工作日,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2015年12月18日(周五),则第一个运作周年自2013年12月19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止。

  四、双福A的运作

  1、约定收益

  双福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前及每个开放期(第4个开放期除外)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开放期(第4个开放期除外)的首日公告,计算公式如下:

  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利差

  其中,计算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或双福A的每个开放期(第4个开放期除外)前的第二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该年约定收益率适用于双福A折算基准日次日(运作周期第一次开放期前,为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或基金成立日)(含)到下个双福A折算基准日(含)的时间段。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期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期适用的双福A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福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双福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2、双福A的开放期

  双福A份额在运作周期内每6个月设一开放期,接受投资人的申购与赎回(每个运作周期内第4个开放期,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

  其中每个运作周期内前3 个开放期,既开放双福A的赎回也开放申购,开放日为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 个月的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对日前一个工作日及后两个工作日,其中该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为赎回开放日,该对日及其后两个工作日为申购开放日,且在任一申购开放日末双福A份额等于或超过双福B份额的7/3倍时,则申购开放期结束;每个运作周期的第4 个开放期,只开放双福A的赎回,不开放申购,开放日为运作周期到期日。在运作周期内除双福A 份额的前述开放日以外的时间,本基金不接受双福A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申请。

  过渡期内双福A是否开放视具体情况而定,详见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规定。

  例:如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2月19日(周四),则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次6个月,次12个月,次18个月和次24个月的对日分别为2014年6月19日(周四),2014年12月19日(周五),2015年6月19日(周五)和2015年12月19日(周六)。假设周六、周日为非工作日,则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一个开放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14年6月18日(周三),申购开放日为2014年6月19日(周四)、2014年6月20日(周五)及2014年6月23日(周一);第二个开放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14年12月18日(周四),申购开放日为2014年12月19日(周五)、2014年12月22日(周一)及2014年12月23日(周二);第三个开放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15年6月18日(周四),申购开放日为2015年6月19日(周五)、2015年6月22日(周一)及2015年6月23日(周二);第四个开放期为运作周期到期日2015年12月18日(周五),只开放双福A的赎回;其他各个开放日的确定,以此类推。

  3、基金份额折算

  自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对日(具体日期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管理人将对双福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双福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福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双福A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双福B的运作

  1、剩余收益

  本基金在扣除双福A的本金、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双福B享有,亏损以双福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双福B承担。

  2、双福B的开放日

  双福B份额的封闭期为自运作周期起始之日起至2个公历年后对日止。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封闭期届满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过渡期内对双福B设开放期。

  3、基金份额折算

  每一运作周期到期日(具体日期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管理人将对双福B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双福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福B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双福B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发售

  在基金募集期内,双福A和双福B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下转B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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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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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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