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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4-035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10 :00开始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深南路高新技术工业村R3A-6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形式 5、主持人:董事长叶琼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161,838,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161,838,916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61,838,916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周伟先生辞去独立董事一职,同意选举郭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由郭建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李天明律师、孙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4-036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前期收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和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项目2013年第五批货物集中招标计算机和通信设备集成服务及新建通信网设备2013年第五批招标活动”中成为包2、包13、包21、包30共四个包号的中标人,其中包2的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300.000301万元,包13的中标金额为人民币920.888494万元,包21的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75.200104万元,包30的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47.47190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2)。近期,上述包段除经友好协商申请撤销的冀北机关调度控制工程(冀北调度通信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调度部分)和保定供电公司电谷开发区配网自动化试点工程外,其余各交易对方已全部与公司正式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718.6279万元,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该项目的招标方为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的交易对方为国家电网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 2、公司与招标方及合同各交易对方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项目基本内容: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项目 包号:包2、包13、包21、包30 4、履约能力分析:各交易对方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资金实力,具备了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包2、包13、包21、包30共四个包号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718.6279万元,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5.82%。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的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各交易对方与公司签订上述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 备查文件:《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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