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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9 证券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4-2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大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景凡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1、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24,481.5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鞍千矿业公司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2、工程物资比年初增加1,038.7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工程项目采购增加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2,263.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箐河煤矿探矿权所致。 4、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12,32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签发票据增加所致。 5、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6,523.8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中期票据应计利息增加所致。 6、应付股利比年初增加28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东方钛业公司分配2013年度利润所致。 7、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6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专项储备比年初增加3,452.4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安全产费增加所致。 9、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增加40,435.86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盈利所致。 利润表有关项目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利润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主原因是营业外收入及投资收益上升影响。有关项目分析如下: 1、2014年1-3月,投资收益发生数为2,236.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9.0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影响。 2、2014年1-3月,营业外收入发生数为4,31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12.3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箐河煤矿探矿权增加收益。 3、2014年1-3月,营业外支出发生数为7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46.2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支出减少所致。 4、2014年1-3月,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数为15,788.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59.1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鞍千矿业公司资源税重分类调整所致。 5、2014年1-3月,资产减值损失发生数为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数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9月22日,本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为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并转换为股权的议案》,决定鞍澳公司为卡拉拉提供额外3000万澳元的股东贷款,并将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的共计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全部转换为卡拉拉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为完成上述鞍澳公司对卡拉拉的股东贷款转股权事宜,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澳元的议案》,决定由本公司向鞍澳公司增资6000万澳元。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有关公告。 2014年1月28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为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并转换为股权的对外投资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复的公告》,上述对卡拉拉的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换为卡拉拉股事项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 2014年3月18日,鞍澳公司向卡拉拉发出了行使对卡拉拉的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股权力的通知。卡拉拉已收到转股通知,并确认自2014年3月19日起,上述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为卡拉拉股权生效,鞍澳公司持有卡拉拉的股权比例由50%提高到52.16%,金达必金属有限公司持有卡拉拉的股权比例由50%降低至47.84%。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有关公告。 2、2014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鞍澳公司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的下属子公司香港有限借款16,900万美元(按2014年2月27日外汇管理局汇率中间价计算,约合人民币103,468.56万元),用于卡拉拉铁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有关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鞍钢香港间接持有金达必股权,金达必位于西澳大利亚佩斯市,是澳大利亚著名的矿业采掘公司,于1994年在澳大利亚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鞍钢香港持有金达必44768.84万股,持股比例35.89%,为第一大股东。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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