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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1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公告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3日发布了《关于山西省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公告》。根据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3〕26号)的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近日,公司所属山西地区煤炭企业接到《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晋财煤[2014]17号),根据文件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日止,公司所属山西地区煤炭企业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公司将在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测算对公司所属山西地区煤炭企业当年利润总额的影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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