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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5版) 2、控股子公司上海旷达篷垫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2013年度实际执行符合预计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关联交易存在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泡沫塑料制造 2013年度营业收入1,934.90万元,净利润-243.50万元,总资产1,906.59万元,净资产-99.41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254.27万元,净利润-57.89万元,总资产1,723.13万元,净资产-157.29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2、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郎溪县梅渚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聚氨酯软质海绵塑料制品 2013年度营业收入3,109.80万元,净利润-255.87万元,总资产4,382.35万元,净资产239.58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92.58万元,净利润-28.43万元,总资产4,295.69万元,净资产516.70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以上两关联方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尹明良先生,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2013年度营业收入3,448.76万元,净利润107.57万元,总资产2,996.80万元,净资产1,471.19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607.53万元,净利润23.56万元,总资产3,534.30万元,净资产1,494.75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2013年度营业收入139,029.17万元,净利润3,477.86万元,总资产76,153.46万元,净资产26,721.27万元。 2014年1-3月营业收入34,195.15万元,净利润805.81万元,总资产84,298.56 万元,净资产27,527.09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沈介良: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张娟芳: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采购的海绵,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采购底布,底布为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 公司向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职工公寓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租赁公寓是为解决外地销售服务部人员和控股子公司行政、研发人员的办公及食宿问题。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上述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执行情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1、购销货物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2、关联方出租的生活用房与公司及子公司距离近,便于安置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解决员工上班远、挤、上班乘车成本高等问题,有利于员工能安心工作。同时减轻公司及子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需及必要的。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审批及履行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13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13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14年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情况对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预计: 1、公司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
2、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
3、控股子公司上海旷达篷垫汽车内饰有限公司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以上关联交易存在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及其配偶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泡沫塑料制造 2013年度营业收入1,934.90万元,净利润-243.50万元,总资产1,906.59万元,净资产-99.41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254.27万元,净利润-57.89万元,总资产1,723.13万元,净资产-157.29万元。 2、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郎溪县梅渚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聚氨酯软质海绵塑料制品 2013年度营业收入3,109.80万元,净利润-255.87万元,总资产4,382.35万元,净资产239.58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92.58万元,净利润-28.43万元,总资产4,295.69万元,净资产516.70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以上两关联方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尹明良先生,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2013年度营业收入3,448.76万元,净利润107.57万元,总资产2,996.80万元,净资产1,471.19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607.53万元,净利润23.56万元,总资产3,534.30万元,净资产1,494.75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4、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 2013年度营业收入33,529.28万元,净利润406.76万元,总资产30,482.34万元,净资产9,264.34万元。 2014年1-3月营业收入9,388.12万元,净利润217.18万元,总资产30,616.26万元,净资产9,481.52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100%控股的企业。 5、沈介良: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张娟芳: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之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及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采购的海绵,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采购底布,底布为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 公司与旷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资产租赁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公司及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租赁物业是为解决外地销售服务部人员和控股子公司行政、研发人员的办公及食宿问题。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目的:1、购销货物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2、关联方出租的生活用房与公司及子公司距离近,便于安置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解决员工上班远、挤、上班乘车成本高等问题,有利于员工能安心工作。同时减轻公司及子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需及必要的,将有利于降低供应采购风险、有利于对质量及成本控制,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工作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以上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货物购销金额所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14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座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座套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座套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至11,000.00万元。 2、本次资金使用议案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座套公司基本情况 座套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0日,主营业务为汽车座套、汽车坐垫、汽车内饰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住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号工业区,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实收资本8,000.00万元,目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座套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9,639.40万元,净利润-867.79万元,总资产16,303.58万元,净资产7,132.21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1,344.34万元,净利润-144.85万元,总资产16,748.36万元,净资产6,987.36万元。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座套子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改造经营管理办公场所,是根据公司对汽车座套、坐垫经营规划要求,为上海旷达篷垫的生产环节逐步转移到座套子公司奠定基础,加强设计能力,实现产品的盈利。同时满足座套公司规模扩大配备相应的人才、办公设备等资源需求。本次增资将加强其对客户的市场开拓力度,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起到积极的影响,从而促进公司的后续发展,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四、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次对座套子公司进行增资,是为提升公司整体产业链的竞争能力,保障公司汽车内饰板块的整体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对座套子公司进行增资。 五、监事会发表意见 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加速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对座套子公司进行增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15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刊登于2014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公司副总裁(财务)兼董事会秘书徐秋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王峰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龚旭东先生、公司董事许建国先生、公司总工程师承永刚先生、独立董事陆刚先生、保荐代表人卫成业先生(或周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0年11月24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截至2010年11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50.2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349.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XYZH/2010J NA4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07,984,051.8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56,267,821.55元(其中募集资金345,513,119.65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0,754,701.9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饰面料项目6,225,802.47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99,557,763.69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生产项目-1,145,189.36元(江苏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退回前期多支付的预付款);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98,388,933.89元; (3)201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两项二期扩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3,420.22 万元实施《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技改扩能项目(二期)》和《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二期扩能项目》,2011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进行两项二期扩能项目的议案》,本年度公司两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8,165,877.95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82,583,845.33元; (4)201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超募资金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二期扩能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合计调整金额17,393.66万元,并把调整出来的资金中的17,000.00万元变更投资方向,用于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上两项议案已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3年1月5日使用调整的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设立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月1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综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01,230,542.91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5,169,161.20元。其中募集资金152,266,628.59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2,902,532.6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制定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0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913,981.40元(其中2013年度利息收入2,150,525.59元),已扣除手续费11,448.79元(其中2013年度手续费2,694.88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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