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第一季度报告2014年3月31日 2014-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财务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2月2日至2014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险控制;稽核岗通过对投资、研究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公平对待,未发生任何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但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这些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的嫌疑。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市场回顾 本报告期内,上证指数下跌3.91%,深圳成指跌11.48%,创业板指数表现较好,上涨1.79%。行业板块上来看,电子、传媒、医药等行业表现较好,煤炭、有色、食品饮料等行业表现落后。本报告期内,经济复苏态势放缓,各项经济指标低于年初的市场预期。 2.基金运作回顾 本报告期内,我们减持了地产、汽车等行业,增持了部分电子、消费品等行业,但是由于配置比例不够高,基金净值表现欠佳。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广发小盘基金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9.14%,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二季度宏观经济情况比年初市场预期的要弱,从需求端来看,除了地产投资增速较快之外,基建投资增速比较缓慢,消费增速跟去年相比也有大幅下降。上半年社会融资总量较大,但是存在较为严重的结构性问题,这个矛盾或将在6月份集中爆发,造成市场大幅下跌。最近资金利率有所回落,但是下半年仍然将会保持较高位置运行,这对于经济有负面影响。下半年可能我们会面临经济回落和利率抬升的双重风险,这在前几年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形,所以整体来看,市场的机会不如上半年那么多。下半年另一个不确定因素是政策层面的因素,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策延续上半年的思路是大概率事件。 从行业基本面上来看,消费电子、传媒、医药和环保行业的基本面良好,而且有望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速,在估值能够接受的前提下,我们将增大对这些行业的配置力度。由于经济基本面并不那么强劲,中游行业和上游行业的投资机会比较小。市场对于地产行业分歧较大,不过经历了半年的大幅下跌,存在估值修复的机会。 未来我们将着力把优势行业的优势企业作为配置重点,在操作上更加灵活,为持有人带来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根据银江股份(300020)2013年11月11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关于对银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2013]12 号)(以下简称“《责令整改决定书》”)的公告显示:银江股份2012年的公司年报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信息披露方面比如涉及关联交易、各项合同的财务明细情况等未按照要求进行及时、准确地披露;二是财务会计方面如涉及到合同收入和成本等问题未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 我司广发小盘成长基金在2013年12月、2014年1月和2月陆续买入了银江股份的股票。关于上市公司被责令整改的事情,我们进行分析后认为对公司的实质性影响非常小。涉及到的合同金额收入确认偏差在1379万,占2012年收入的比例不到1%,涉及到对净利润的影响86万,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不到1%。 我们买入银江股份的主要理由是,看好国家在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的政策后,提出要加快智慧城市建设,而银江股份的业务就是智慧交通、智慧建筑、智慧医疗,完全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我们预计公司会受益于各地方政府的智慧城市建设大潮。当时根据2014年的盈利预测,每股收益0.9元,增速40%。当时股价在20-25元之间,对应PE不到30倍,跟整个计算机板块比,跟相同主业的公司比,估值非常便宜,有很大的比价优势。因此我们开始逐步买入公司股票。 除上述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况。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8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版;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 7.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 8.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9.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阅: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阅: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发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