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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4-018 TitlePh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森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95,418,915.08 | 74,309,000.99 | 28.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24,811.61 | -5,747,363.58 | 131.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85,523.31 | -5,594,823.84 | 73.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391,801.45 | -3,568,210.70 | 783.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0.022 | 131.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0.022 | 131.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2% | -0.65% | 0.8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515,208,004.16 | 1,468,126,370.58 | 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27,601,915.60 | 825,715,430.02 | 0.2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258.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15,973.9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287,5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1,266.3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447.7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9,683.71 | | 合计 | 3,310,334.9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5,675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钱森力 | 境内自然人 | 18.26% | 47,194,675 | 35,396,006 | | | 余云霓 | 境内自然人 | 4.4% | 11,376,050 | 8,532,037 | | | 上海宝杉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1% | 7,000,000 | 0 | | | 安徽国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2% | 4,713,618 | 0 | | | 沈泰来 | 境内自然人 | 1.62% | 4,195,652 | 0 | | | 孙岳江 | 境内自然人 | 1.19% | 3,070,394 | 2,302,795 | | |
高海军 | 境内自然人 | 1.16% | 2,999,153 | 1,749,577 | | | 吕绍之 | 境内自然人 | 0.82% | 2,117,675 | 0 | | | 唐志勤 | 境内自然人 | 0.8% | 2,059,173 | 0 | | | 吉华 | 境内自然人 | 0.75% | 1,950,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钱森力 | 11,798,6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98,669 | 上海宝杉实业有限公司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安徽国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 | 4,713,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4,713,618 | 沈泰来 | 4,195,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95,652 | 余云霓 | 2,844,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844,013 | 吕绍之 | 2,117,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7,675 | 唐志勤 | 2,059,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9,173 | 吉华 | 1,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0,000 | 上海金力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7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712 | 赵书平 | 1,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海宝杉实业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000,000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上升104.73%,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同比上升及理财产品到期转入;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上升36.33%,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票据回款同比增加;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24.66%,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转入货币资金; 4、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清理较期初上升180.35%,系报告期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转入清理; 5、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上升239.37%,系报告期经营性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加; 6、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上升51.55%,系报告期经营性预收货款增加; 7、报告期末,应交税金较期初下降60.69%,系报告期按期缴纳计提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下降100%,系报告期按期支付应付利息所致; 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上升34.7%,系报告期计提业务提成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8.41%,系报告期内市场开发力度增加所带来的业绩增长所致; 2、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0.34%,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相应的营业成本增长所致; 3、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5163.75%,系报告期进项税款留底抵扣额已全都抵扣,致使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增加,相应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 4、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6.04%,系报告期内业绩增长,相应的市场开发费用及运输费用增长; 5、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44.57%,系报告期流动资金借款额度高于去年同期; 6、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85.4%,系报告期受市场资金面的影响,应收账款增加及呆滞存货的公允损失增加; 7、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11.58%,系报告期内产销量提升,产品销售毛利率增加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8、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03.33%,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的增长所致; 9、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8.45%,系报告期捐赠性支出减少; 10、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26.74%,系报告期内销售毛利额的增长以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1、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29.07%,系报告期内销售毛利额的增长以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增长783.59%,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的同比增加以及银行票据贴现产生的资金流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40.49%,主要是报告期内购置理财产品按期收回、投资收益资金流入增加、以及固定资产、股权投资的相应减少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减少93.62%,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需求额度同比下降,以及报告期内支付的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4、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08.11%,主要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 2013年03月21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委托光大银行马鞍山分行向马鞍山市世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壹年,贷款年利率16%。 | 2013年03月25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委托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向马鞍山市浩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壹年,贷款年利率为14.5%。 | 2013年05月07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股东钱森力先生、余云霓先生 | 公司股东钱森力先生、余云霓先生承诺: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主要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及转让完所持所有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 2007年08月08日 | 持续 | 已履行 |
| 原公司股东王亨雷先生 | 原公司股东王亨雷先生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及转让完所持所有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 2007年08月08日 | 转让完所持所有股份之日起三年 | 已履行 |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在满足2006年12月30日增资扩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该次增资工商登记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的前提下)不得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07年08月08日 | 持续 | 已履行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汉东、戴永奋先生 | 核心技术人员王汉东、戴永奋先生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在满足2006年12月30日增资扩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该次增资工商登记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的前提下)不得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 2007年08月08日 | 持续 | 已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4年1-6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元) | 200 | 至 | 70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63.85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市场开发力度加大,产销量同比提升,单位固定费用下降,销售毛利率上升。 |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4-017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4年4月21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森力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4月22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暨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一)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委员:钱森力 委员:钱森力、余云霓、鲍治国、葛怀伟、茅仲文、洪荣晶 2.审计与监督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逢满 委员:周逢满、郝淑红、钱森力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茅仲文 委员:茅仲文、郝淑红、周逢满、钱森力、余云霓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郝淑红 委员:郝淑红、周逢满、洪荣晶、钱森力、鲍治国 (二)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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