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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旭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玄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玄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97.42%)主要因为本期供应商货款结算周期延长调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2月26日和3月26日,相关媒体对公司进行报道,质疑公司“隐瞒关联交易”、“涉嫌虚构销售”、“涉嫌造假上市”。在获悉相关报道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查和核实,并配合保荐人进行系统核查,发现公司在2008年-2011年间确存在关联交易事项而未进行过披露,但相关交易是真实、公允的,不存在虚构销售、造假上市的情形。针对存疑内容,本公司及时做了澄清公告(详细澄清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3年4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编号2013-19)。公司于2013年5月3日收到监管部门的调查通知书(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5月4日《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立案调查开始后,公司对调查工作进行了积极系统的配合。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的调查结果告知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旭亮) 2014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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