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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29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4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的通知: 蔡小如先生质押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67,000,000股高管锁定股份已于201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手续。 蔡小如先生于2013年4月22日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67,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达华智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3-026),另因公司股票于2013年12月4日办理解禁(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达华智能: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83),该笔质押股份性质已变更为高管锁定股。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185,695,2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41%,其中:无限售流通条件股份46,423,800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10%;高管锁定股份139,271,400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7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31%。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蔡小如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83,680,000股,占蔡小如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45.0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6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无限售流通条件股份31,120,000股,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16.7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78%;处于质押状态的高管锁定股份52,560,000股,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8.3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84%。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3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4月4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2014年4月12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2014年4月18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8)。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业务核查工作量较大,目前尽职调查工作仍未完成,同时公司尚需与交易对方就相关问题进行持续、充分的沟通,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无法按原预计时间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不能在2014年4月30日复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预计于2014年6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如公司未能在2014 年6月30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自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2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4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或无锡市新区新锦路102号 咨询联系人:罗功武 电话:0510-88278652 传真:0510-88278653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4-30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证券简称:南京中北,证券代码:000421)股票于连续两个交易日(2014年4月23日、4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201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待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本次重组方案尚需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的第二次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及证监会等的审批或核准,上述事项取得相关审批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4年3月18日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并于2014年4月12日披露了《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1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3,400万元至3,8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95%至122.35%。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4年4月26日,具体财务指标请详见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o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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